短短两周后,关某变本加厉实施更严重的暴力行为。2023年9月27日、10月24日、11月21日,关某先后三次到罗某住所门口,并试图进入但未成功。
2023年11月30日,关某再次到罗某住所门口,趁罗某开门之际强行入侵房内,并立即拖拽罗某头发往地上撞击,对罗某实施殴打,导致罗某头部等部位受伤,同时对罗某进行辱骂、恐吓,经鉴定,罗某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关某被接到报案后赶到的公安人员抓获。事后,罗某再次向法院求助。
“救命啊!救命啊!不要打我了……”法官看到罗某被殴打的监控视频,触目惊心。
关某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此无视法律、漠视司法权威,必须惩罚!法院向社区进行相应调查后,将关某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归案后,关某如实供述了非法侵入住宅和拒不执行裁定的主要罪行。
近日,经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关某犯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拒不执行裁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关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办法官表示,本案中,关某无视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多次采取骚扰、恐吓,甚至殴打等手段,这些公然违抗生效裁定的行为已经触碰了司法底线,必会受到严惩。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书,并非“一纸空文”。施暴者一旦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会被训诫、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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