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山西怀仁市云东中学确认了一起事件:一名学生在9月10日晚上约11点10分上厕所被记录为严重警告,依据校方规定视为“重大违纪”,导致其所在班级的本月德育考核扣掉5分。学生还需自费印制1000份“自我反省”材料,分发到全校各班级、宿舍及办公室。目前,学校已退回学生支付的100元打印费。
据该校德育处工作人员解释,晚自习于每晚10点20分结束,10点45分熄灯后至11点40分之间,除非特殊情况,学生原则上不允许上厕所或随意行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若有特殊身体需求,需事先告知管理人员,否则将面临纪律处分。这位学生因未事先报告而受罚,校方强调此处罚仅针对个案,否认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如抽烟等。
该校有一本名为《走好高中第一步》的学生管理手册,内含教学、德育、后勤等方面的规定,每位新生在军训期间均需学习并熟悉这些条款。涉事学生是8月26日入学的高一新生,处理决定基于德育组希望加强新生纪律意识的考量。
学生所写的“自我反省”内容显示,他认为夜间上厕所可能影响同学睡眠,甚至让班级蒙羞,承认这是自私行为。德育处已与学生沟通并退还了打印费用。
对此,有评论指出,将晚上11点后上厕所定义为重大违纪是不合理的,这种过于严苛的规定忽视了学生的基本生理需求,有违人性化管理原则。学校管理虽旨在统一秩序,但必须尊重学生人格、符合其身心发展规律,保障学生权益。教育界曾有类似争议,如“如厕牌”制度,这些做法实际上反映了管理上的简单粗暴,而非对问题根源的有效解决。
评论呼吁,维护教育惩戒权应基于合法、适度的原则,避免采取诸如大范围分发个人检讨等过度措施,这不仅是经济负担,也是对学生人格的不尊重。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学校规章制度的监管,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土政策”,确保校规制定遵循法规并考虑学生及家长意见。基础教育的规范管理至关重要,需根除违法违规及教育功利化行为,促进学校管理真正服务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9月18日,山西怀仁市云东中学确认了一起事件:一名学生在9月10日晚11点10分左右因上厕所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并依此扣除所在班级本月德育考核5分。学生还被要求自费打印1000份“自我认识”分发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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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16:29:59学生上厕所被定重大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