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敲诈勒索罪”被羁押长达1004天的职业打假人黄林(化名),近日终于收到国家赔偿决定书。经历了长达四年的法律抗争后,他被判无罪,并获得总计524289.76元的国家赔偿,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46万余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
黄林的职业打假生涯始于2015年。当时,身在广东惠州的他因在新闻中了解到职业打假人的成功案例,觉得打假不仅能揭露问题,还能获得合法赔偿,便开始自学相关法律知识,投入全职打假。他主要集中于购买无中文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食品,随后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并与商家协商赔偿。
2017年至2018年,黄林多次在东莞市辖区内商店购买问题进口食品,主要来自中国香港和日本,其中一些产自受核辐射影响的地区。黄林对此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举报,并成功通过协商机制向商家索赔。两年间,黄林共计获得超过二十万元的赔偿。然而,这一系列打假行动也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
2019年11月27日,黄林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拘留,一审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六年,并罚款5万元。黄林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案件随后被发回重审。2022年9月,法院改判黄林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黄林继续上诉,最终在2023年11月8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黄林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东莞中院指出,虽然黄林的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争议,但不符合刑法中的敲诈勒索定义。根据“刑法谦抑性原则”,黄林的打假行为不应被刑事处罚。他向商家索赔的行为基于相关法律规定,其举报行动也是公民合法权利的行使,因此不构成犯罪。
自2019年11月羁押至2022年8月取保候审,黄林被羁押了整整1004天。2024年8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黄林应获赔52万余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464289.76元,按每日462.44元计算。此外,法院酌情判决给予黄林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尽管黄林获得了国家赔偿,但他仍对精神赔偿的数额和法院未作出道歉表示不满。黄林认为,法院应该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更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为此,他已于2024年9月8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理赔偿事宜。
回顾黄林的打假历程,他自2015年投身职业打假,针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商品进行打假行动。根据他提供的证据显示,部分进口食品的标签来自受核辐射影响的日本地区,违反了相关食品安全规定。他通过投诉举报和协商,获得了合法的索赔,但这些行为也引发了争议,最终导致其被控敲诈勒索。
在一审中,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定黄林的打假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理由是黄林通过举报后利用商家对食药监处罚的担忧,索取财物。检方指控他伙同他人,多次向商家索赔,甚至在一次行动中,向某商家索赔高达3.3万元。
然而,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判决,指出黄林的行为并未超出法律规定的请求权范围。东莞中院强调,食品药品领域的职业打假行为目前未被法律明确禁止,黄林作为消费者享有举报权利,且举报商家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因此,黄林的行为不应被认定为敲诈勒索。
随着无罪判决的尘埃落定,黄林也迈出了向国家申请赔偿的步伐。然而,尽管获得了赔偿,他对精神损害赔偿和道歉的诉求仍未完全满足。黄林表示,他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更多的正义与尊重。
这一事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对职业打假行为的讨论。黄林的经历表明,在法律尚未对职业打假行为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类似行为应如何界定仍是一个亟待厘清的问题。同时,这也凸显了职业打假人在行使合法权利与获取合理赔偿之间的微妙平衡。
职业打假人黄林在2017至2018年期间,于东莞市多个地点购买进口食品后,因商品缺乏中文标签或产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问题,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并与商家协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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