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4月,针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网络零售领域的“二选一”垄断行为,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了行政处罚措施,并要求公司停止此类违法行为,进行全面自我检查与整改。在此后的三年里,阿里巴巴集团需每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以确保整改行动的有效实施。
历经三年的监督指导过程,市场监管总局不仅深入审查了阿里巴巴集团的整改进展,还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执法效果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阿里巴巴遵循了相关行政处罚和行政指导的要求,终止了垄断行为,强化了企业内部的合规管理,提高了对平台商家和消费者的服 务水平。这一系列举措使得网络零售市场的环境得到了实质性的改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得以重建,各平台间的竞争更加活跃,市场整体的创新能力和营商环境也呈现出积极向好的趋势。
未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指导阿里巴巴集团保持规范运营,深化合规实践,加速创新步伐,提升服务标准,为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实基础。
在2021年4月,针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其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实施的“二选一”垄断行为,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了行政处罚措施并进行了行政指导
2024-08-30 16:30:22官方督导阿里巴巴集团完成三年整改8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对阿里巴巴集团自2015年起在其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的调查及处理结果
2024-08-30 18:12:14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阿里巴巴持续规范经营8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确认阿里巴巴集团经过三年的整改,已成功达到预期效果。在这段时间里,监管机构密切监督阿里巴巴的合规改进措施,通过详细核查与第三方评估,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024-08-31 11:00:20阿里巴巴回应整改完成:这是新的发展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