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隐瞒公司副董事长违规减持股份相关情况,*ST洪涛收监管函
6月17日,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 洪涛”)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通知。通知指出,*ST 洪涛存在故意未及时公布公司高管辞职信息的情况,并在此背景下向深交所递交了该高管的股份减持申请,此举违背了相关规章制度。
具体情况为,*ST 洪涛在6月17日发布的公告中透露,公司董事会早在5月13日就收到了侯春伟因个人缘由提出的辞职信,其辞去了包括董事、副董事长、总裁以及在各董事会委员会中的职务。然而,公司直至一个多月后的6月17日才公开此消息。
另外,公司在5月27日向深交所提交了侯春伟的股份减持计划,计划减持1969.69万股。值得注意的是,*ST 洪涛明知侯春伟已离职,按规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却依然选择不披露其辞职实情,并向深交所提交了减持申请。
针对这一系列行为,深交所指出,*ST 洪涛违反了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
6月3日晚,诺德股份发布了一则公告,透露公司在5月31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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