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女孩“聚众淫乱”案性同意情形
在河南省驻马店市下属的一县城里,一名14岁初中女生可心与两名二十多岁的男子史某和张某之间发生了一系列复杂且敏感的事件。春节期间,可心在县城结识了史某和张某,三人通过网络保持联系。可心透露自己在校常遭欺凌,二人则承诺帮助她解决问题并保护她免受欺负。
3月10日,史某和张某邀请可心逃学外出,她因宿舍门晚锁提出需要绳子。次日,可心在校园遭受严重霸凌,与另一名13岁女生小丽一同被欺侮。当晚,她俩利用绳子逃离学校,由两名男子及一名司机接应,先是在镇广场闲逛,随后前往酒吧并让两女孩饮酒,最终住进一家条件恶劣的旅馆。律师谈女孩“聚众淫乱”案性同意情形。
旅馆内,可心表面玩手机,实则目睹了张某和史某的不当行为。小丽因身体不适离席后,灯光熄灭,两名男子相继与可心发生了关系。凌晨,他们安排车辆将女孩送回学校,可心和小丽在清晨偷偷返回宿舍,但很快被老师发现并报警。
可心声称自己是被迫的,但调查中发现她的陈述与他人及部分证据不符。例如,关于小丽进入厕所的原因、音乐音量调整的目的、酒吧停留的情况以及是否涉及第三人的说法各不相同。警方还了解到可心早于法律许可年龄与人发生过关系,这可能影响对她性同意能力的判断。
案件最初以“聚众淫乱”立治安案,后改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刑事案。然而,因缺乏直接“引诱”证据,检方两次未批准逮捕。值得注意的是,可心的成长环境艰难,包括家庭破裂、频繁转学和遭受霸凌,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她在面对外界援助时缺乏辨别力,容易陷入依赖和顺从。
目前,案件因事实待澄清被退回补充侦查。此案例触及了未成年人保护、性同意及心理脆弱性的深层问题,对于如何界定受害者在特定情境下的自主性提出了挑战。社会各界期待案件能获得公正处理,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少女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3月12日凌晨,驻马店市新蔡县一所乡镇初中宿舍楼,14岁的可心和同班13岁的小丽从二楼用绳子降到一楼,随后翻墙和前来接应的三名成年男性一起开车去了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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