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谢警官数次登门,不仅将传唤证贴在李先生家门上,还警告其母不得撕掉。2024年2月3日晚,谢警官再次传唤李先生,其母劝其配合调查。在派出所,李先生被固定在椅子上接受问询,面对无实质性证据的嫖娼指控,他坚决否认。谢警官威胁若不承认,将对他进行15至16次传唤。李先生再次被留置约20小时后释放,辅警告诫他除夕需主动到派出所报到。
除夕当天,李先生未按要求前往派出所。于是,警方采取了前所未有的行动——开着警车在村内巡回播放李先生涉嫌嫖娼的信息,此举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和人格尊严。同年2月13日,两辆警车再次进村,以同样的方式公开喊话。
李先生的友人和左某均证实了这一事件在当地造成的影响。友人认为,即使李先生真的嫖娼,警方如此公开羞辱也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左某表示,谢警官起初因无法联系到李先生,才委托他协助,对李先生曾转钱给他并试图用钱解决问题的事实予以承认,但对李先生是否真正嫖娼则表示“不好说”。
李先生已向郯城县公安局、纪委监委等部门反映谢警官涉嫌敲诈勒索。县公安局督察大队确认已收到投诉,目前正在调查中。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建议李先生亲自致电信访部门反映问题。
李先生展示了手中的传唤证,均以“涉嫌嫖娼”为由。他表示,即使真的违法,警方也应依法处理,而非在村里公开羞辱他。如今,无论真相如何,他在乡亲们眼中已成为品行不端之人,母亲因此事身心受创,他本人也难以面对孩子和未来的生活,决心讨回公道,拒绝和解。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公安机关在公开违法犯罪信息时必须兼顾合法性和道德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决定应依法公开,但应隐匿涉及自然人姓名的敏感信息。此案中,警方在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以“先斩后奏”的方式公开李先生的个人信息,不仅侵犯其合法权益,也违反了行政法相关规定。付建强调,行政执法应遵循合理、合法原则,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则不应再予追究。结合李先生所述情况,即使其确有嫖娼行为,鉴于已超过法定追溯期,依法亦不应再受处罚。
李先生,一位35岁的货车司机,居住在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今年春节期间遭遇了一件令他深感受辱的事件
2024-04-28 21:00:15媒体评警车大喇叭喊话村民涉嫌嫖娼4月27日,媒体报道了发生在山东临沂郯城县的一起事件。李先生遭遇了尴尬情况,当地警方开着警车并鸣响警笛进入他的村庄,通过喇叭公开指名道姓宣称他涉嫌嫖娼
2024-04-28 13:36:23喊话村民涉嫖娼的民警已被停职警车春节鸣笛进村喇叭喊"某某嫖娼"!山东临沂的李先生遭遇了一个令他难堪至极的春节。
2024-04-28 10:02:02警车春节鸣笛进村原标题:警车进村喊话“恁庄李某某涉嫌嫖娼”追踪:涉事民警已停职,警务督察正调查4月27日
2024-04-28 15:27:38进村喊话村民涉嫌嫖娼的民警被停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