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学生欺凌,重在事前干预。《条例》提出,学校应作为反欺凌的第一责任主体,通过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强化家校共育等方式,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风险。家庭层面,家长应履行家庭教育监护职责,教育子女自尊自爱、自我保护,鼓励其建立健康的同伴关系。对于学生个人而言,应学会友善相处、理性处理冲突,提升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为更好地应对学生欺凌问题,广东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特设“学生欺凌求助”专线,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困难救助等线上线下服务。如遭遇或知悉学生欺凌事件,可通过拨打12355-3号键或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获取24小时在线支持。全社会共同努力,抵制学生欺凌,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
14岁的刘婷(化名),在遭受持续殴打后,绝望中拾起地面玻璃碎片,割向自己的手腕与喉部,试图以此阻止施暴者的暴行
2024-04-26 12:39:5614岁女生被打后割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