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课爆破”现象持续存在,第三方律师解析案件关键
尽管刘韩博的猝死引起公众对“网课爆破”现象的关注,但此类网络暴力行为仍在在线课堂中时有发生。许多师生深受其害,纷纷求助如何应对和举报。
“网课爆破”是指有组织地恶意入侵在线课堂,通过霸屏、发送骚扰信息、辱骂师生、播放不雅视频等方式破坏教学秩序。这类行为在社交平台上被称为“爆破手”。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网课爆破”是一种新型网络暴力。根据相关司法文件,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网络暴力行为,公安机关应依法及时立案。对于刘韩博案中嫌疑人可能已被解除强制措施,且案件在公安机关与检察院之间移送起诉阶段停滞近一年的情况,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黄洪连律师认为,即使嫌疑人强制措施解除,案件仍可继续办理。但通常情况下,刑事诉讼案件应尽快办结。
黄洪连律师进一步解释,案件侦查终结后可能出现两种情形:一是移送检察院起诉;二是因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不负刑事责任等原因,可能启动撤销案件程序,或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于家属提及的“法院提前介入”,黄洪连强调,法院作为中立裁判者,在案件未起诉至法庭、证据尚未确定的情况下,不宜对案件进行定性。
针对刘韩博案,黄洪连表示,首先要区分网络暴力的违法程度,其次要证明刘韩博的死因与“网课爆破”间的因果关系。若无法证明因果关系,可能遵循“疑罪从无”原则。据家属透露,公安机关认为刘韩博的死因与“爆破行为”存在间接关系。对此,付建认为,判断二者因果关系应考虑普通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心理状态,考察网络爆破行为与自杀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相当性”,即该行为导致该结果在日常生活中是否属于一般的、正常的,而非特殊的、异常的,以此来判定因果关系的成立。
大皖新闻讯近日,网传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龙腾小学一名小学生的头皮受伤流血,有网民称据说是一名女教师“把孩子头打流血了。”事情真是这样吗?大皖新闻记者对此事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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