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陈某因冒充国安干警进行诈骗和招摇撞骗,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以二十万元人民币罚款。陈某的犯罪行为始于2013年,当时他在福建厦门定居,生活与工作未达预期,他认为问题出在“缺乏社会地位”。为此,他选择冒充国安干警,认为这一身份既神秘难辨,又能赢得尊重。
2022年2月,陈某以“厦门市国家安全局九处处长”的名义在社会上活动。同年11月,渔船主杨某因违规电鱼被查扣渔船,经人介绍认识陈某,请求他疏通关系以便尽早取回渔船。陈某索要了20万元“关系费”,但杨某付款后仍因涉嫌非法捕捞被起诉。类似地,因赌博被捕的商人林某也被陈某以承诺“协调”取保候审、获得“特殊关照”为由,骗取了155万元。此外,陈某还骗取了许某、李某等多人的钱财和贵重物品。
陈某以所谓“国安干警”的身份,打着“事情交给我,你放心”的旗号,许诺能打听案情、协调关系,实则是为骗取他人财物编造的谎言。受害者因畏惧陈某的身份及自身问题,大多选择忍气吞声。
为使冒充更具说服力,陈某常佩戴党徽,声称处理公务,让朋友将车停在政府单位附近,营造在机关工作的假象。2022年,商人阿清经人介绍结识陈某。同年10月,陈某称有一个高回报项目需先投入技术资金。阿清信以为真,成立了网络公司供陈某犯罪,并介绍朋友小潘、小方与其合作。小方在公司替陈某进行非法交易时被查获,但陈某的花言巧语使其坚信自己在执行“秘密任务”,即使承担法律责任仍对陈某身份深信不疑。
陈某的诈骗范围不断扩大,至案发时已骗取近20人共计310万元,所得款项几乎被其挥霍殆尽。
原标题:国安部披露案例:一人冒充国安“侦察处长”行骗,被抓获“我是省国家安全厅侦察处的处长,你放心,有我在,保你没事。”这是李某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诈骗活动时的惯用话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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