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结婚2月流产要离婚,丈夫起诉还彩礼,法院判女方退还10万
近年来,农村地区高价彩礼之风愈演愈烈,已经影响到大批适龄青年的婚姻,因高价彩礼导致社会问题并不鲜见。
今天一则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再审判决女方退还10万元彩礼。
法院查明,2022年3月,男子小亚经媒人介绍,与女子小霜相识。
二人于同年5月登记结婚。
同年7月,小霜发现怀孕,当月因胎儿异常进行流产手术。
随后,小霜起诉离婚,小亚同意离婚,但反诉要求返还18.6万元彩礼。
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审理后,均判决双方离婚,但未支持返还彩礼的诉请。
小亚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院再审后发现,原审中,小亚就主张小霜是借婚姻之名索取财物,并称诉讼后发现小霜在结婚前已经与六名男子举办婚礼或登记结婚,且均是婚后短期内怀孕打胎继而离婚。
再审中,小亚又提交小霜与另外两名男子返还彩礼或离婚的裁判文书,并请小霜2011年结婚时的原公公老黄出庭作证,证明小霜也是收取高昂彩礼后与其子小黄办理婚礼,半年内结婚怀孕打胎离婚。
法院认为,彩礼是以结婚组建家庭并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而给付的,否则即违背给付彩礼方的真实意思,彩礼理应返还。
小亚与小霜的婚姻仅维持了4个月左右,小霜自行流产后即起诉离婚。
鉴于小霜与小黄也是采取同样的方式短期内结婚、怀孕、人工流产、离婚,并结合小霜还与他人存在收取彩礼后短时间内离婚的情形,可认定小霜并无与小亚结婚并长期共同生活的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小霜所收小亚的彩礼应当返还,但鉴于小霜怀孕并流产等事实,遂判决小霜返还小亚10万元彩礼。
法官庭后表示,现阶段,男方向女方给付彩礼仍是缔结婚姻中的重要程序,具有极强的象征性意义,但高价彩礼并不为法律所提倡,视婚姻为儿戏、借婚姻牟利的行为是对婚姻家庭制度的亵渎,也是对社会和谐秩序的破坏。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在农村地区开展了高价彩礼专项整治,法院处理彩礼类纠纷,要突出以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女子与男友同居5年且怀孕流产,分手后6万彩礼被判返还4万
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彩礼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当天,最高法、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召开治理高额彩礼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彩礼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六条,涉及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彩礼返还的条件。
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共同生活时间、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有无孕育子女、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不过,关于上述第六条所涉情形,最高法并未发布对应的典型案例。
陕西富县法院日前公布的一份婚约财产纠纷民事判决书,其中所涉情形便如前述《征求意见稿》第六条。
该案中,男女双方在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共同生活长达五年,其间女方因怀孕而做手术。
分手后,女方返还了2万元彩礼,但男方起诉继续追讨剩余4万元彩礼,最终法院判决,除诉前女方已返还的2万元外,女方须再向男方返还2万元。
该判决书显示,生于1993年的吉林男子与生于1995年的陕西女子在2013年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
2015年双方商量结婚事宜时商定彩礼为10万元。
当时因女方家庭原因及其本人未达法定婚龄,故先收取男方彩礼款2万元,此后女方便与男方一起外出打工并同居生活。
2017年7月女方怀孕做了流产手术,后与男方一起回到吉林生活工作。
2017年底男方又向女方家人给付彩礼4万元。
女方在男方家居住生活至2019年年初,双方因琐事产生矛盾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女方返还男方2万元彩礼,剩余4万元女方给男方出具欠条一张。
后男方多次索要4万元未果,遂将女方诉至法院。
被告女方辩称,原告与被告在2013年相识后于2014年初确立男女朋友关系,2015年双方父母就两人结婚事宜商量,确定收取男方彩礼为10万元。
当时被告因家里原因没有上户口又加之未到法定婚龄,就由被告父母先收取2万元彩礼,之后被告就跟随原告先后在长春、天津工作,两人共同生活期间的生活支出主要由被告承担。
2017年7月因被告意外怀孕在天津做完手术后就和原告一起回到原告老家吉林生活、工作。因为双方父母催着结婚,2017年底原告又向被告家人给付了4万元彩礼(该钱款实际由被告母亲用于被告哥哥结婚)。
被告在原告家中居住生活至2019年初,因两人感情出现问题及与其父母的矛盾无法再继续相处下去,两人决定和平分手。
分手时两人经过对账,在共同生活期间被告向原告多花费11万元左右,但是基于两人长久以来的感情出于好聚好散的想法,两人商量后就决定由被告向原告出具彩礼的欠条以便给原告父母一个交代,被告也不再要求原告向其返还多花费的11万元。
女方辩称,其不是本案唯一的被告,并且在2019年出具欠条时双方已经进行过债务互抵,出具欠条也只是为了好聚好散和平分手,原告主张被告返还剩余4万元彩礼的诉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自由恋爱后确立婚约关系,被告向原告先后索要彩礼6万元,返还原告2万元后,剩余4万元未返还。
本案中,起初确立婚约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是因为被告未达法定婚龄,但其后自2015年至2019年原告和被告同居生活长达5年之久却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对此存在明显过错,并且同居期间导致被告怀孕进行手术,伤害了被告的身体健康,理应对被告进行相应经济补偿,因此被告对所剩余彩礼4万元因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酌情返还2万元为宜。
原、被告其余辩解意见于法无据,不予采信。
11月2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女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酌情返还原告彩礼2万元(被告诉前返还的2万元除外)。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男方、被告女方各负担200元。
原标题:女子因彩礼和相恋8年男友分手,“杀死爱情”的高价彩礼能否走向终结春节临近,相亲、结婚迎来高峰期,高价彩礼也再次成为热门话题。
2024-02-04 09:48:50女子因彩礼和相恋8年男友分手近年来,涉彩礼纠纷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虽规定了彩礼返还问题,但在法律逻辑上,尚有两种情况未予规定,需要完善相关规则。
2024-01-19 09:50:24已婚且共同生活离婚不得要求返还彩礼最近,在新疆新源发生了一起情感纠纷事件。故事的主角是一位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女士燕子(匿名),以及她的未婚夫大飞(匿名)。
2024-04-30 14:52:11女子领证前发现男友出轨分手拒退彩礼据裁判文书网,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4)鲁1722民初1496号:原告:牛某超,男,1992年2月23日出生,汉族,住单县。
2024-04-09 18:35:02男子未领证分手近20万彩礼退3万售卖的“老鼠药”,被他人当成杀人工具。日前,成女士将买来的老鼠药投进丈夫的饮料里,导致丈夫中毒死亡,据了解,此药5毫克即达成人致死量。
2024-02-23 16:55:45女子毒死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