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公交车上连扇男孩耳光,被拘9天罚款400元
近日,网上一段23秒视频显示,拥挤的公交车上站着许多小学生,一名穿红色连衣裙的女子与一名男孩发生冲突时称,“你还想举拳头,你们老师教你的吗?”一番争执后,男孩骂道,“傻X啊。”这时女子愤怒地说,“再骂一句”并扇了男孩一巴掌,两人随即发生肢体冲突。
乘客将事发过程拍下后发到网上
视频显示,紧接着女子连扇了男孩几个耳光,把他摁倒在地,厉声喝道“还骂不骂人?”男孩顿时哭了起来。
这时,视频中传来画外音“别打孩子,别打孩子。”
记者采访得知,此事系9月14日下午5时左右发生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四中公交车站的T202路公交车上,该视频系乘客所拍,后来被人发到网上。
知情人称,那名被打男孩系附近某学校学生,红衣女子姓程,当时接小孩放学回家。
车上一名目击乘客称,此视频显示的仅为争执之后的内容,此前那名红衣女子已与该男孩发生了争执,事发后两人被乘客拉开。
起因:
放学后男孩跑步排队上车抢座位
因书包放置问题与女子发生口角遭殴打
男孩母亲李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们家住成都市天府新区,儿子今年10岁,学校离家有6站路,每天早上他们送儿子到学校上学,放学后他独自乘公交车回家。
她说,事发当时她正在外面开车回家,途中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接通后传来一名女子的声音,她说我儿子在公交车上被人打了,刚刚下车,叫我马上赶到天府四中公交车站去。”
挂断电话,李女士开车来到该公交车站,看到儿子满脸委屈地站在那里,他脸上有巴掌印,表情痛苦,那里还站着一名红衣女子,她身边站着一名小男孩,“一女子走过来告诉我说她是乘客,刚才是她给我打的电话,称已经报警。”
李女士说,此前儿子给她打过电话,但她未接到,后来那名女乘客从她儿子那里问到了她的电话。
男孩告诉妈妈李女士,当天下午放学后,他背着约10斤重的书包,小跑到车站排队等公交车,他是第3个上车的,上车后他看到车上没有座位了,便把沉甸甸的书包放在司机后面的箱子上,随后与一起上车的同学聊天,当他转过身来时发现书包被身旁那名红衣女子拿开放在一个高台处,原先放书包的地方坐着一名比他小的男孩,便质问对方没有经过他同意为什么挪开他的书包,还指责他没有礼貌,于是两人争执起来,争执中,他被对方连扇耳光失声痛哭。
一会儿后,当地华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他们一起带到派出所调查处理。
李女士解释说,她曾详细问过儿子为何不同意对方将他的书包放在那个较高的位置,儿子说那个地方较高,容易滑落下来砸到乘客,下车时取书包也不方便。
说法:
母亲称儿子头晕1周耳痛3天
骂人不对已当着民警和女子的面批评教育他,表示愿意改正
随后,李女士将儿子带到成都天府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诊断后幸无大碍。
她说,回家后儿子头晕了一周,耳朵痛了3天,“我们会持续关注孩子的健康,此后每天放学都是我们去接他。”
她认为,儿子年幼,骂人肯定不对,事发后曾当着民警和该红衣女子的面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改正,“其实遇到这样的情况,完全可以选择报警或联系家长来处理,我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可以给她赔礼道歉,愿意承担监护人的责任和儿子骂人的后果。”
此事发生后,当地警方高度重视,民警给双方作了笔录,并展开深入调查。
调解:
警方两次主持调解,被打男孩家人索赔5万
要求录制视频全网道歉未果
事发后,当地华阳派出所曾两次主持调解。
李女士回忆说,第一次程某夫妻俩来到派出所,“但她没有与我们见面,她丈夫给我们道了歉,我们要求她本人亲自赔礼道歉,未果。”
第二次,他们又来到派出所,李女士称基于当时有人将事发时的视频发到网上,发酵后给儿子造成了影响,他们遂提出录制视频全网道歉,同时要在视频中说明冲突发生的具体起因。
至于事发原因,李女士称,“据我们了解,事情并非是网上有人所说的孩子一上车就骂人,也并非是因为骂人被打耳光,而是孩子在极度恐惧和遭到羞辱的情况下才骂人的,没想到竟连挨几个耳光。”
她说,尽管儿子身体上没有受到伤害,但此事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他们索赔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遭到拒绝,第二次调解失败。
她说,“其实我一直不希望用调解的方式处理,希望严格按法律程序处理,我儿子骂人后挨了巴掌受到了惩罚,打他的人也应该受到相应惩处。”
处理:
打人女子被行政拘留9天罚款400元
10月23日将走出拘留所
10月14日,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出具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打人女子程某现住成都市天府新区某小区,无违法犯罪前科。
同时称,现查明,当天下午5时左右,61岁的程某与该男孩在乘坐T202路公交车时,因座位问题发生口角纠纷,该男童骂了程某脏话,程劝阻无效,该男童又骂了一句,程因生气打了他一巴掌,随后两人发生抓扯,她又打了他几个巴掌,后来被乘客拉开。
警方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程某行政拘留9天,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执行期限自10月14日至10月23日。
针对警方的这份描述,男孩母亲称不认可。
她认为,事情并非简单的因为座位问题起争执,“是程某没经过同意就动了我儿子的书包才起的争执,我儿子的脏话只骂了一遍,对方并没有劝阻,更无劝阻无效之说。”
女子公交车上连扇男孩耳光,被拘9天罚款400元,何冤之有?
报道中称,警方主持了两次调解,但没有成功。
男孩家长一方要求5万元赔偿,且打人女子录视频并全网道歉,但遭到了拒绝。
家长的这些要求合不合理暂且不论,警方对打人女子的处罚,即表明了是非立场,就是女子错了。
错在何处?
其一,男孩将书包放在一个箱子上,打人女子未和男孩商量,将书包放到了一个高台处,让自家的孩子坐在了箱子上。
这是正确的方式吗?一般来说,动用他人物品,最好还是协商一下,哪怕是孩子也要尊重。
二是,两人争执后,男孩骂人了,这当然不对。
但孩子作为未成年人,且不说要采取包容心态,骂人了应该让对方家长加强教育,并且赔礼道歉才是,有什么要求可以谈,为什么要动手,甚至连扇孩子几个巴掌,这不是维权而是借机泄愤。
自己先没道理引发冲突,在发生争执后又动手打孩子,这无论如何站不住脚。
让人奇怪的是,一些人总是揪着“孩子骂人”不放,还说孩子用书包占座,事实上根据警方通报,孩子放在一个箱子上,并不是座位。
客观而言,作为成人,对孩子应该有一种平行视角,不要老想着对方是孩子,自己是成人,以为占据了道德高地,总想着孩子欠教训、欠教育。
换句话说,女子在挪动孩子书包遭到质疑之后,哪怕道个歉,事情也不至于闹得这么大。
需要强调的是,成年人给孩子道歉,并不丢人。
据报道,被打的孩子今年10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第二款又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从法规的条款来看,警方应该综合了男孩骂人的因素,酌情进行处罚。
打人女子被警方处罚并不冤枉,不管是和成人还是孩子打交道,要多些尊重和理解,多些心平气和,少些居高临下。
换位思考,自家的孩子被他人这样打几巴掌,又是何感受?
更何况,当着自家孩子的面打他人家孩子,是不良示范,错上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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