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一大姐骑电动车从机动车中穿行,横穿马路,被一辆正在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翻。事后大姐要求轿车车主赔偿,双方协商未果报警。
一名交警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后调取监控视频后,发现大姐是标准的鬼探头,看到大姐坐在地上,说:“能够看到你能坐在地上跟我讲话,已经非常庆幸了!”
“虽然你现在可能很疼,但是我还是要批评你!”
“50米外就是路口,你非要在车流之间横穿,你从这边穿过来,这边车给他一挡,你不标准的一个鬼探头吗”
“命是你自己的啊,大姐啊!”
随后,交警判大姐负全责。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大姐撤离时,还想从机动车道逆行,被交警及时喝止。
对此,头条号认证作者@安律说法从法律角度进行解读。
首先,鬼探头是指,两名交通参与者从彼此的视觉盲区,近距离、短时间出现,让彼此都没有反应与躲避的时间与空间,最终发生交通事故。
结合本案,大姐虽然被认定为全责,但是并不意味着机动车车主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86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换句话说,即便非机动车或者行人被认定为全责,机动车一方没有任何过错,从公平角度而言,机动车也应承担最高10%的责任。
当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双向的。非机动车、行人一方可以就损失向机动车一方索赔。而机动车一方也可以就自身的损失向非机动车、行人。
(帮帮团综合咸宁政法)
扬子晚报网10月18日讯(通讯员张爱国记者梅建明)近日,在南京江宁天印大道文靖路路口的南口斑马线处,发生一起电动车与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2023-10-19 17:45:07电动车上演“鬼探头”与小车相撞电动车能不能上地铁?11月5日,一则“沈阳地铁2号线一女子骑电动车上地铁”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
2023-11-08 11:00:35地铁谈女子骑电动车乘车8月7日,江苏连云港,一女子骑电动车横穿马路,被正常行驶的小汽车撞翻。幸运的是,车主及时反应,刹车及时,没有造成更大的悲剧。交警判定电动车全责,引发全网点赞。
2023-08-11 10:16:19女子骑车横穿马路被撞突发悲剧!广州一特斯拉闯红灯撞上电动车驾驶人,被撞人当场身亡在当今社会,小轿车是一种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是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但是,我们在享受汽车的方便之余,也应该认识到它的危险。
2023-07-10 09:40:21特斯拉闯红灯撞上电动车9月2日,重庆石柱县,发生了一起电动车失控事故,一名女子骑车下坡时,电动车突然失控,直接冲进路边一户人家。
2023-09-04 10:49:41女子骑电瓶车失控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