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官说法丨媒婆从20万彩礼中私扣8万元,该不该拿?
年轻男女结婚前,由男方向女方给付彩礼,是我国一些地方的传统婚嫁习俗,是男方表明自己诚心求娶,与女方缔结姻缘之意。今天我们要说的这起案例的男主人公,直到离婚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当初给付的彩礼,并没有完全给到女方的手中,大家和我一起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媒婆从20万彩礼中私扣8万元,该不该拿?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安徽的李某经媒婆黄某介绍,与广西女子罗某谈婚论嫁。黄某表示女方要求支付彩礼20万元。于是李某次日便将20万元彩礼钱转给黄某,并在当天,李某和罗某登记结婚。
谁知婚后不到两个月,因夫妻矛盾,李某提起离婚诉讼。在开庭时,李某才知道,女方仅收到12万彩礼钱。经过后续沟通了解,李某得知,其中不翼而飞的8万元彩礼钱被黄某扣下。
黄某表示,她作为某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的合作人,介绍李某与罗某认识,并牵线做媒成功,所以收取了8万元作为此事的劳务报酬。
李某要求黄某返还8万元遭到拒绝后,向象州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被告黄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李某7万元及资金占用费。
法官说法
作为某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的合作人的黄某,撮合李某和罗某结婚,并收取劳务报酬,其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在这起案件中,反而是原告的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这样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在本案中,有一个关键的因素,是需要纳入考量的。那就是黄某所持的婚姻中介公司执照及授权已经过期了
。很明显,黄某已经不具备办理婚姻介绍的合法资质。
所以,黄某介绍原告与他人婚恋,收取8万元婚姻中介费不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且没有合法根据,属无效民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所以法院判决原告李某胜诉。考虑到在当今社会中,因部分地区的经济条件、教育程度、婚姻观念和传统习惯的影响,农村仍有大部分男女青年仍要依赖“媒婆”的牵线搭桥才能相识并结合。
“媒婆”为促成一桩婚姻劳心费神,耗费体力,占用时间甚至付出一些交通、通讯费用是必然的,也是客观的。因此,给“媒婆”支付一定的务工补贴和交通通讯费用非但公允,而且符合实际情况和民风民俗。
本案被告介绍原告婚恋并结婚,时间过短,支出成本相对较小,收取费用过分畸高,所以法院酌定考虑被告收取婚姻中介费以1万元为宜,其余的7万元应该返还给原告。由于原告主张资金占用利息,并且被告确实多占案涉资金未予返还,产生了资金占用费,所以被告应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65%计付资金占用费给原告为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
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网友评论
最近,一段关于男子在相亲并支付34万彩礼给女方后,遭遇女方冷待并被迫解除婚约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注意。事件中的男主角魏先生,26岁,来自山东菏泽市巨野县
2024-05-12 07:03:05男子相亲花29万彩礼结婚后两天女方起诉离婚河南商丘,豆女士称,前段时间通过中介帮32岁的儿子去云南相亲,花了29万彩礼,其中,给了中介14万,两人结婚后第二天,女方就以生活不习惯为由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女方归还彩礼19万。
2024-05-13 10:49:28后续!男子相亲花29万彩礼结婚后两天女方起诉离婚男子不满妻子隐瞒不孕症要求离婚妻子婚前隐瞒不孕症,丈夫得知真相后提出离婚,并要求退还部分彩礼龙岩市长汀县的阿勇和阿柔结婚一年多,阿柔未有怀孕迹象,阿勇检查正常。
2024-04-09 11:34:03男子不满妻子隐瞒不孕症要求离婚在福州,一位41岁男子满怀希望地用18.8万彩礼迎娶了38岁的二婚女子,期待着新生活的开始
2024-05-11 12:20:10领证24天后分居男子起诉返还17万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