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地网友呼吁烟花爆竹“禁燃令”松绑,各地重申要求
临近年关,多地网友呼吁为烟花爆竹“禁燃令”松绑,河南南阳、四川泸州等多地在回应中明确,仍将执行既往政策。
其中,据四川泸州新闻网消息,有网友建议解除燃放烟花爆竹禁令。12月28日,泸州市公安局回应称,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10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建议的函》(川环委办〔2021〕24号),要求我市纳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区县(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全域划定为禁燃禁放区。
按照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要求,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决定在现定的禁放区基础上逐步推进全市全域禁放,“三区一县”2023年1月1日起全域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合江、叙永、古蔺于2023年7月1日起全域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关于未来是否会对烟花爆竹燃放的相关规定进行修订,泸州市公安局介绍,需要经过广泛收集意见,经相关各部门论证并以市委、市政府正式文件为准。
该局将收集相关情况向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情况报告。
山东济宁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建言,现在人民群众对恢复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越来越多,请问济宁市是否2023年能科学规划烟花爆竹的燃放区域和时间,同时做好企业的减排。
济宁市公安局于11月29日回应称,2023年春节期间如市政府、市环境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没有新的临时管控政策要求,济宁市仍执行《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2020修正版)规定,即:在济宁市主城区北至北二环—杨家河路、东至东二环路、南至南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兖州区北环城路以南,泗河西岸以西,大安河以东,丰兖西路—大禹南路—南环城路一线以北范围以内全年禁放。
其他区域允许居民在安全地点燃放个人燃放类的烟花爆竹。
各县市区禁放政策可咨询当地。
另外,河南南阳也有网友提出,希望领导就燃放烟花爆竹一事放宽政策,让人们在爆竹声中度过一个圆满美好的春节。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11月28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答复称,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是河南省政府规定,全省所有辖区全部执行。
同处河南的长垣市也在12月1日的答复中介绍,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河南省内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长垣市于2019年12月12日印发的《长垣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政〔2019〕19号),进一步明确2019年12月16日起长垣市全市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该通告长期有效。
目前,长垣市暂未接到取消管理的通知,长垣市内依然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在河北安新县,官方于12月21日答复类似问题时表示,根据2019年4月2日安新县政府下发的《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的规定,安新县全县2023年春节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2月17日,安徽利辛县也就网友反映的“建议解除烟花禁放条例”作出回复。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介绍,经查,利辛县处于冷暖气候、南北气流交汇,空气扩散条件差。
未实施全域禁放前,因城乡居民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大盘香,造成利辛县春节期间PM2.5严重超标,形成重度污染天气,因燃放烟花炮竹引发的事故也时常发生。
自2021年实行全域禁放以来,利辛县春节期间空气优良率显著提高。
为营造春节期间欢乐祥和的氛围,利辛县开展了移风易俗活动,提倡村(居)民燃放电子鞭炮,采取家庭团聚、拜年交往方式叙亲情;开展非遗项目展示、地方文艺节目展演等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今后,利辛县将进一步加大对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教育全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规定,严禁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炮竹;持续推进文化进基层活动力度,以满足人民群众在传统节日里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澎湃新闻注意到,近期有两条消息引起了舆论对于烟花爆竹“禁燃令”的关注。
其一是山东的东营、滨州两地已经给予答复:在禁燃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共有7天,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
另外,一则关于“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条例”的图片日前在网络流传,图片内容显示,在(郑州)城市建成范围内,“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六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其实,图片上显示的内容是2006年通过的《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但是该条例已于2015年12月被废止。
济南市政协委员建议:烟花爆竹应由“禁放”改为“限放”
12月26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济南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开幕。
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是百姓对新的一年美好生活的祈愿,济南市政协委员、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医整脊科主任王绍辉带来了《关于将济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的“禁放规定”改为“限放”》的提案。
中华各民族在重大节日都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承载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因,是中华民族千年的历史记忆,是文化符号,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烟花爆竹燃放习俗是老百姓表达美好希望、抒发幸福情感的传统方式。
记住爆竹声里的乡愁,是一份美好的回忆;留住爆竹声里的乡愁,是一份沉重的责任。
2017年8月25日,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的《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于2018年1月1日实施,至今已有5年。
5年来,济南生态环境质量已经明显改善。
2021年,济南市PM2.5比2016年改善44.4%,重污染天数下降90.9%,一级优天数增加261.5%,2021年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6项主要污染物均实现改善,一级优天数同比增加近100%。
2022年,济南市PM2.5浓度又同比改善8.1%,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4.5%;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为162天,优良率达到59.3%;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7天。
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第130名,同比前进16个位次,为同期最好成绩。
“泉城蓝”已经成为市民生活的背景和城市靓丽的底色。
济南的生态环保和空气质量的持续提升,让济南迎来了有限制的解禁燃放烟花爆竹的窗口期。
王绍辉建议济南市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把原来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域由“禁放”政策改为“限放”: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统筹兼顾安全、环保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统一,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传统而充满年味的春节。
2023年朝阳区继续执行全域禁放烟花爆竹
记者12月28日从朝阳区政府烟花办获悉,为维护全区公共安全、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尽力减少大气污染,按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本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朝政发【2021】4号)规定,2023年,朝阳区将继续严格执行全域禁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政策。
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公安机关及相关执法单位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且查证属实的,将予以奖励。
请广大市民树立“全民共治、治安共享”的理念,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主动劝阻违规燃放,举报身边违法行为。
以实际行动凝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做北京蓝天的建设者、受益者。
委员建议禁放烟花改为限时燃放,烟花爆竹是否要一禁了之?近年来,烟花爆竹限制政策不断升级,今年春节,河南、山东、辽宁、四川等省市甚至要求全域全时段禁放禁售烟花爆竹。
2022-12-30 08:08:27委员建议禁放烟花改为限时燃放原标题:网友呼吁烟花爆竹“禁燃令”松绑?多地重申要求临近年关,多地网友呼吁为烟花爆竹“禁燃令”松绑,河南南阳、四川泸州等多地在回应中明确,仍将执行既往政策。
2022-12-30 09:00:09多地网友呼吁烟花爆竹禁燃令松绑过年没有了年味儿,因为不能放烟花炮竹,而且大家的生活也比从前要好得多,所以过年的年味儿已淡了许多。
2022-12-31 08:53:16多地网友呼吁烟花爆竹“禁燃令”松绑原标题:多地不再全面禁放烟花,经销商现金蹲守抢货1月17日晚,郑州突然发布的烟花爆竹限放通告(下称“限放令”),让赵辉措手不及。“今年没货,(郑州)通知得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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