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7月20日。
四、资金渠道和支付方式
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分别补助65%、70%、80%,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地方财政分别承担35%、30%、20%。
补贴资金由航班起飞港所在地(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地级以上城市,下同)财政部门拨付。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列入转移支付下拨相关省级财政部门(航班起飞港所在地为计划单列市的,省级财政部门指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下同),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在政策实施后,分两批预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上限的70%;剩余30%待补贴政策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标准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到位情况,由航班起飞港所在地财政部门会同民航相关地区管理局于资金拨付后及时报送财政部、民航局。
五、申报审核程序
(一)每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国内运输航空公司可向航班起飞港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前一周航班补贴,并提供执飞航段、班次、飞行时长(轮挡时间)、客座率、航班实际收入、变动成本等数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航班起飞港所在地财政部门会同民航相关地区管理局,按照本通知规定,依据民航局每周国内客运航班计划表等有关数据,对航空公司的补贴申请进行审核,并及时将中央和地方财政应补贴的资金足额拨付航空公司。
(三)民航相关地区管理局应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汇总审核航班起飞港所在地财政部门编制的整体绩效目标,并按月向民航局、财政部报送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四)政策执行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民航相关地区管理局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汇总审核航班补贴实际执行情况、地方补贴资金到位情况,报民航局、财政部。民航局审核后将资金清算方案报财政部,财政部据此对补贴资金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原标题:两部门: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央广网北京5月26日消息 26日,财政部网站发布《财政部 民航局关于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
2022-05-26 15:58:01官方:对国内客运航班启动财政补贴记者26日了解到,财政部、民航局日前发布通知,自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7月20日,对国内运输航空公司经营的国内客运航班实施阶段性财政补贴
2022-05-26 15:21:00两部门: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财政部 民航局关于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财建〔2022〕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2022-05-26 14:48:02两部门: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8月15日,游客在三亚一家酒店门前乘坐免费大巴前往机场。当日,记者从三亚市委宣传部获悉,自8月15日零时起,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序恢复国内客运航班商业化运行。
2022-08-15 21:41:54三亚新京报讯据@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消息,受台风影响,9月14日,杭州机场已取消18:00以后的所有国内客运航班。请旅客及时向所乘航空公司了解查询航班最新动态,合理安排出行。
2022-09-14 18:55:31杭州取消18时以后所有国内客运航班新华社布达佩斯7月7日电(记者陈浩)一架从中国首都北京起飞的客机7日降落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李斯特国际机场,标志着匈牙利和中国之间的定期客运航班正式恢复
2022-07-08 05:51:01匈牙利和中国恢复定期客运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