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师大:追回多名毕业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上缴国库
通报
在2021年11月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对山西省截止2021年底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运行情况、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中发现,我校生命学院生态学专业2021届毕业研究生刘某、生命学院生态学专业2020届毕业研究生马某提供虚假信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体育学院体育教学专业2020届毕业研究生李某某、体育学院体育学专业2020届毕业研究生许某、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专业2020届毕业研究生孟某某、戏剧与影视学院戏剧与影视学专业2020届毕业研究生任某某在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同时,享受国家财政供养,学校已追回他们在学期间所享受的全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上缴国库。
现予通报。
山西师范大学
2022年5月18日
山西师大回应:申请需要诚信 冒领是侵吞国家资产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学校一位分管此事的老师。
该老师告诉记者,目前这部分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已经被追回,同时上缴给了国库。
是否有进一步的处罚,学校方面没有办法决定,需要看主管部门的要求,然后再进行配合。
他表示,这个问题涉及到诚信,因为学校没有手段知道一个学生有没有固定收入。
国家助学金只是覆盖掉大家的日常支出,在你有工作的情况下隐瞒自己有固定收入的事实,冒领国家的助学金这件事情相当严重,等于是让国库受到了很不好的影响。
针对有几位学生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同时享受国家财政供养的问题,该老师说,这表示学生在读研究生时有固定工作,且是由国家财政供养,但是他隐瞒了这一情况。
“根据国家助学金管理规定,我们需要向没有固定工作、全日制学习、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发放形式是每个月发600块钱,每年发十次,共6000块钱,也就是说这个学生无缘无故白领国家6000块钱。如果他学制三年,他就白领国家18000块钱。”老师称,这样的行为已经属于侵吞国家财产,严重者需要被立案调查。
至于后续学校会怎么处理,他说,将会组织大家重新学习关于国家助学金的诚信问题。
如果某个同学在申报时有隐瞒,现在能主动承认的话,将会尽量减少对学生的不良影响。“不该领的就不能领,该追回的就都得给他追回来,这都是学校应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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