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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奥分店因销售劣质T恤衫被罚1.92万 屡登质检黑榜

迪奥分店因销售劣质T恤衫被罚1.92万 屡登质检黑榜
2021-12-03 14:15:38 新京报

原标题:迪奥分店因销售不合格T恤被罚1.92万元

新京报讯 12月3日,迪奥分店因销售劣质T恤被罚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新京报记者登录天眼查App发现,11月23日,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第四专卖店新增行政处罚信息,因其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92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约0.4万元。

具体事由为,当事人销售由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发货的T恤,使用说明项目和纤维含量不合格。

迪奥分店因销售劣质T恤衫被罚

公开资料显示,纤维含量是指产品中某种纤维的质量占总质量的百分比,是服装的重要品质指标之一,也是决定产品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

纤维含量不合格主要有三种表现:实测的纤维含量与标注值不相符、实测的纤维与标注的纤维成分名称不相符、产品无纤维成分含量标识。

消费者可以通过企业明示的纤维含量了解产品性能、穿着的舒适程度,从而选择所需要的产品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浦处〔2021〕152021000937号显示,经查,当事人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第四专卖店于2020年9月25日上柜销售由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发货的货号为843T03TA428的T恤衫170/88A、165/84A、160/80A各一件。

经抽样检测,本次产品纤维含量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至案发,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9200元, 销售利润为4007.72元,故违法所得认定为4007.72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192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07.72元。

迪奥分店因销售劣质T恤衫被罚

此前在2019年12月,该专卖店销售的太阳镜也登上过质检“黑榜”。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消息,对40批次太阳镜的质量抽检和市场检查发现,有8批次产品不合格。

其中。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第四专卖店在上海国金中心商场销售的标称为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Christian Dior”牌太阳镜(型号规格:渐变色/DiorSostellaire2),未标太阳镜类别和分类,可见光透射比实测为右61.8、左63.2,属于浅色太阳镜1类,遮阳效果不明显。

该指标不合格,影响消费者正确选购、使用太阳镜。

迪奥分店因销售劣质T恤衫被罚

记者查询发现,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为CHRISTIAN DIOR FAR EAST LIMITED全资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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