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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奥分店因销售劣质T恤衫被罚1.92万 屡登质检黑榜(2)

迪奥分店因销售劣质T恤衫被罚1.92万 屡登质检黑榜(2)
2021-12-03 14:15:38 新京报

迪奥分店因销售劣质T恤衫被罚

此前在2019年12月,该专卖店销售的太阳镜也登上过质检“黑榜”。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消息,对40批次太阳镜的质量抽检和市场检查发现,有8批次产品不合格。

其中。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第四专卖店在上海国金中心商场销售的标称为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Christian Dior”牌太阳镜(型号规格:渐变色/DiorSostellaire2),未标太阳镜类别和分类,可见光透射比实测为右61.8、左63.2,属于浅色太阳镜1类,遮阳效果不明显。

该指标不合格,影响消费者正确选购、使用太阳镜。

迪奥分店因销售劣质T恤衫被罚

记者查询发现,克丽丝汀迪奥商业(上海)有限公司为CHRISTIAN DIOR FAR EAST LIMITED全资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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