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石家庄:举报哄抬物价、捏造涨价,最高奖励5000元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疫情防控期间
市场监管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石家庄举报哄抬物价最高奖5000元
一、奖励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社会公众(以下统称“举报人”,应为自然人)举报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以下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且结案后,予以相应奖励的行为:
1.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
2.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
3.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经营药品或配制制剂的;
4.生产、销售假劣口罩、消杀等疫情防护用品的;
5.销售、储存未取得“一单三证”(即海关通关单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检验检疫证明)进口冷链食品的;
6.违法销售走私食品、物品的。
二、举报方式
可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也可到所在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三、奖励条件和标准
1.奖励举报应符合以下条件: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线索,并提供相关证据;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市场监管部门掌握;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据“警民直通车上海”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近日,青浦公安分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相关线索,破获一起哄抬物价非法经营案。
2022-04-17 22:33:49上海一超市工作人员哄抬物价近日,上海宝山警方侦破一起商家利用疫情哄抬物价案件,犯罪嫌疑人杨某(男,47岁)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05-09 21:43:31上海对于封控期间“团购”中出现的哄抬物价、短斤缺两、菜品质量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有无监管措施?4月13日上午举行的上海市第152场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
2022-04-13 10:49:28上海疫情上海一超市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加价销售商品被采取刑事措施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日,上海青浦公安分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相关线索,破获一起哄抬物价非法经营案。
2022-04-18 07:49:59哄抬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