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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高空抛物写入民法典草案(2)

防高空抛物写入民法典草案(2)
2020-05-18 11:10:51 映象网

防高空抛物写入民法典草案

律师张保军:可以把物业多增加为一个责任人,这样使得未来赔偿能够得到一个较好的执行实现。

如果经调查还是无法确定具体侵权责任人,按草案规定,适用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防高空抛物写入民法典草案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所谓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是法院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的。比如他是在这栋楼的南面因高空抛物受到损害,那么肯定只能是南面的,并且得达到一定高度的,比如3楼甚至4楼以上的,可能造成这种损害的人来承担。当然如果住户能够证明自己家里真的没有人,期间不可能有人会从本户扔东西下去,也可以不承担责任。

如果最终找到了侵权责任人,那么之前已经给予补偿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按照草案规定,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责任编辑:卢书敏 C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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