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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直播带货 法官秒变“李佳琦”,大喊“买它”

法官直播带货 法官秒变“李佳琦”,大喊“买它”
2019-12-15 14:28:47 北青网

法官直播带货 法官秒变“李佳琦”,大喊“买它”

全国多家法院都开展司法网拍直播活动

法官直播带货 法官秒变“李佳琦”,大喊“买它”

原标题:司法网拍直播 法官1小时“带货”1亿

拍品包括豪宅豪车金条手机靓号 法官表示直播有利于推动执行工作

近日,全国多家法院都开展司法网拍直播活动,平时严肃的法官秒变“李佳琦”,大喊“买它”。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各地法院直播拍卖的物品不仅有豪宅、豪车、车位,连森林、貂皮大衣、手机靓号、金条都包含其中。其中,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小时的成交额就破了亿。

主播介绍拍品时法官普法

12月1日上午9时,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法官首次通过直播形式,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竞拍人员不仅可以在直播现场观看拍卖物,还能实时与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互动。

直播中,主播通过网络,向竞拍者介绍各个拍品的做工、质地、价值等具体情况;法官也实时在线普及网络司法拍卖知识,包括司法拍卖的定义、标的物价值的鉴定等,让直播间网友能直观了解司法拍卖的标的物和拍卖流程等内容。8件拍品中,起拍价为20元的银925石英岩吊坠获得最多关注,拍卖开始仅一个半小时就有278次竞买纪录,最终成交价为1580.4元。

据了解,仁怀市法院的这次试水直播共吸引3.6万余人次观看。直播结束后,仁怀市人民法院执行员余昌贵介绍道:“举办这场直播活动,有利于推进阳光司法、执行公开工作,下一步将加强与辅拍机构的合作,扎实推动执行工作。”

一小时拍卖成交额过亿元

12月12日上午,宁波市法院的两名法官和司法鉴定处处长在直播间进行了直播首秀。宁波中院司法鉴定处处长褚家荣在直播开始时为网友们介绍了司法网拍的“前世今生”。随后两名法官开始进入“正题”。

在直播中,评估价为567.5万元的青岛海景房,起拍价仅5.6折,是当天拍卖房产中折扣力度最大的一套。经历了64次竞价,海景房以451万元成交。

而森林(林木)则是关注度最高的拍品,香樟、红枫、罗汉松……网友们对拍品种类的丰富性表示惊讶。实用的S级奔驰车也是网友们关注的焦点之一,新车价90余万元的轿车,当天的起拍价仅为32万元,经46次竞价,最终以54.8万元成交。

拍品中的4个车位也是热门好货,车位所在地小区的业主们以起拍价每个3.4万元的价格参与车位竞价,最终以每个4万元左右的价格拍得。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宁波两级法院共有50余件拍品处于司法网拍竞拍期,这次直播拍卖仅一小时成交额就破了亿。两位法官也被网友誉为“带货女王”和“带货一哥”。

拍卖直播时法官金句频出

除了仁怀市法院、宁波市法院外,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从12月1日起至今,已有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多个法院以视频直播的方式进行拍卖。

在直播中,平时严肃的法官为了“带货”也是拼了,甚至金句频出:“我们有非常‘壕’的豪宅!”“属于一线江景房!它透明的落地玻璃!可以180度地将一切江景呈现在眼前!”“钱不够是吧,那请你选择别的标的!”“不是在街上买一个白菜那么简单!”“我不是中介。”“我们法院不卖货,都是别人的货!”“悔拍?全额没收你的保证金,一分都不退。”“一定要冷静冷静,再冷静。”

法官走进直播间“带货”拍卖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对于法官来说,宁波法院的“带货女王”金首处长的话更能体现他们的初衷:“我们带的不只是货,更是阳光执行的理念、规范执行的机制、公平公正司法的初心。”

文/本报记者王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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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网拍11万余元买到疑似假爱马仕?

提醒:参与司法拍卖前要认真阅读公告

近日,深圳向女士向北京青年报爆料称,自己在司法网拍时花112700元拍下一款手包,自己找到奢侈品鉴定机构估价,估价结果令她大吃一惊,对方称这是一款仿冒的爱马仕铂金包,只值几千元。

为此,向女士请求负责网络拍卖的法院撤销该款手包的拍卖,退还拍卖款项。对此,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回应称,将主动联系买受人,结合其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据,按规定予以审查处理。

爆料

司法拍卖平台买到疑似假爱马仕

今年11月,深圳向女士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看见一款手包在网上公开变卖,她凭经验认为这是爱马仕铂金包。这款手包的变卖机构为南京玄武区人民法院。

向女士了解到,这个手包此前经历过两次流拍。第一次拍卖时起拍价为14万,竞价周期为1天,因无人报名于9月27日流拍。第二次拍卖时价格下降为11.2万,竞价周期同样为1天,后因无人报名于10月23日流拍。

11月26日,向女士在全额缴纳变卖价款后,通过网络竞价成功拍得该款手包。

12月7日,向女士从法院取回该款手包后,马上找了一家奢侈品鉴定机构进行初步估价。她告诉北青报记者,估价结果令她大吃一惊,她被告知这是一款仿冒的爱马仕铂金包,“市场价值在几千元,与二十万的真品价相去甚远。”

随后,向女士又找了数家专业鉴定机构,结果如出一辙。于是,她第一时间联系南京玄武区人民法院。

北青报记者点开向女士发来的竞买成功后的链接,发现该款包以编码的方式标注,并没有明确提及品牌。市场价为20万,起拍价是11.2万,经历了两次出价后,向女士以11.27万竞拍成功。

对此,向女士表示,虽没标注品牌,但她认为爱马仕铂金包一眼就能看出来,“而且从价格上也能判断,一般的包也不能标这么高的价格。”北青报记者从向女士发来的照片上看到,这款手包有明显的“Hermès”LOGO。

北青报记者通过购买页面上的电话联系到了驻法院公证处的陈先生,他称公告中明确写着“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质量、真伪及正常使用等保证”。

对于公告内容,向女士表示的确看过,但自己没往假货上想。

回应

法院将主动联系买受人予以处理

12月13日,南京市玄武区法院针对此事作出回应称,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某、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飞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因李某飞未履行生效的(2016)苏0102民初148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该院依法扣押了李某飞的财物。

2018年12月10日,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议价,双方一致同意标的物编号为23的手包市场价为20万元,随后对该标的物进行司法拍卖。

根据规定,该标的物第一次起拍价为双方当事人议定的20万元市场价的七折,即14万元。流拍后,启动第二次拍卖。根据规定,该标的物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第一次起拍价的八折,即11.2万元。再次流拍后,法院按要求启动变卖程序,变卖价为第二次拍卖的流拍价11.2万元。

在变卖公告的第五条以加粗黑体字提示:“特别说明:本标的物市场价系案件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议价所得。标的物交付以实物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质量、真伪及正常使用等保证。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法院在上述变卖公告中对标的物的描述是“手包”,未对品牌、质地等做任何承诺,并且明确向竞买人说明,此标的物的价格是由双方当事人议价所得,已充分披露了竞买风险。

玄武区法院解释称,买受人事先未到法院现场看样,也未联系法院确认标的物的状况,自行于2019年11月26日10时0分26秒以112700元的最高价竞得标的物。

法院解释称,目前关于拍卖、变卖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中未规定拍卖标的物必须鉴定。从避免支出高额鉴定费、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等角度,也不宜对每件标的物进行鉴定。故法院未委托第三方对拍卖标的物进行鉴定。

对于后续处理,法院表示,将主动联系买受人,结合其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据,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等予以审查处理。

说法

法院并无过错

但应协调处理

北京五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蔚表示,参与司法拍卖首先应认真阅读拍卖公告。法院已按要求予以公示和特别提示,且在拍卖公告中声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此,在该拍卖公告中已特别说明本标的物市场价是案件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议价所得。标的物交付以实物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质量、真伪及正常使用等保证。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在此情况下法院并无过错。

吴蔚认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因当事人对真伪判断错误不属于撤销拍卖情形,但鉴于该案特殊性,给竞买人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协调法院处理。

吴蔚称,在实践中,法院执行的涉案物品量比较大,以及相应流程比较复杂,很少有法院能对物品的真伪进行鉴定,“法院本身没有鉴别的能力,甚至鉴定机构也很难鉴定真伪,还是需要竞买人去现场做鉴别。”

文/本报记者宋霞统筹/孙慧丽

(责任编辑:卢书敏 C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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