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纳入征信”引发质疑,也不能全都怪质疑者。
近年来,一些地方征信体系建设过于注重惩戒而忽视激励,导致人们对惩戒措施很熟悉,却不知道或不相信还能给予奖励,久而久之,就容易形成固定思维——即使奖励性条款被罗列出来,也可能被忽视了。
从制度设计的初衷来看,“献血纳入征信”本不该引发质疑,然而却一度引起不小的质疑,除宣传和沟通存在不足外,一些地方征信系统建设重惩戒轻奖励的做法,恐怕更值得思考。
奖励守信者和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这样的激励机制不可或缺,理应作为与惩戒同等重要的举措,共同推进社会诚信与文明建设。
卫健委: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体系是一种激励措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26日表示,无偿献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仁道精神的一种体现,更是一种需要弘扬和激励的行为。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体系,是要激励更多的公民参与无偿献血。
近日有网友对无偿献血将纳入征信系统提出疑问,怀疑让自愿行为变成了“软性强迫”。
对此,郭燕红表示,无偿献血是弘扬“仁道、博爱、奉献”精神的集中体现,没有捐献的血液,很多医疗工作是无法开展,对一些特殊病人,血液是挽救他们生命的重要手段。
无偿献血纳入征信
郭燕红指出,无偿献血是一种自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指出,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到55周岁的健康公民进行自愿献血。无偿献血行为,更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仁道主义精神的一个具体体现,而这种精神是社会正能量,是需要弘扬、需要激励的。
无偿献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这种精神是社会的正能量,需要弘扬和激励。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献血的公众,不会影响个人信用,更不会有所谓的惩戒 。献血是对个人信用的加分项目。
新华社厦门5月28日电(记者许雪毅、赵博、陈旺)“她是一位来自台湾的女企业家,因为对厦门的情感和对献血的热爱,而为厦门的无偿献血事业倾注心血……”走进厦门市中心血站,一幅红色展板引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