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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学生减负方案 小学生家庭作业不得超过60分钟(2)

重庆学生减负方案 小学生家庭作业不得超过60分钟(2)
2019-11-06 09:39:03

义务教育阶段严禁 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

招考方面,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小学只能组织期末考试(考查),初中只能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查)。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尖子班和实验班等。

课后服务方面,学校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采取多种恰当方式,有效开展课后服务。要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为收费而强迫学生参加。

校外培训机构 严禁“超纲教学”

对于广为关注的中小学生减负,早在2011年,重庆市教委就出台了“十项规定”,减轻小学、初中学生课业负担。2017年,市教委又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再次强调“减负”。而在本次出台的实施方案,不仅提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还明确了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校外培训方面,校外培训机构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法登记后才能开展培训,不得聘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从事学科知识培训工作,不得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聘用外籍人员担任培训教师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得超过当地中小学校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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