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公安部近期发布的A级、B级通缉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北京市公安局悬赏追逃四名涉黑涉恶在逃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在此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关线索,同时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于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其中对于A级通缉令在逃人员奖励最高可达20万元人民币。
公安机关敦促在逃人员应认清形势,尽快投案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将视情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对于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在逃人员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对于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在逃人员有立功表现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联系人:张警官、王警官
举报电话:83996070、15711406935、13661271571
在逃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1.高福新,公安部A级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男,回族,1973年3月3日出生,北京市朝阳区人,身高170厘米左右,体态中等微胖,短发,北京市密云口音,身份证号:110228197303030018。
11月4日获悉,北京公安局悬赏追逃四名涉黑涉恶在逃犯罪嫌疑人。市局敦促在逃人员应认清形势,尽快投案自首。同时,在逃人员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减轻处罚
新华社哈尔滨5月21日电(记者闫睿)为集中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出通告,正告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认清形势,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关于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32条,就案件办理总体要求、案件管理机制、案件审理机制、线索摸排核查机制等问题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