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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谴责冯鑫信息披露违规 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2)

深交所谴责冯鑫信息披露违规 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2)
2019-09-18 08:32:48 搜狐

根据《公告》,因暴风集团未能在18个月内完成对MPS65%股权收购所造成的特殊目的主体的损失,暴风集团需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上述回购协议,暴风集团未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在纪律处分过程中,暴风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均提交了书面申辩意见,暴风集团和冯鑫提出了听证申请。暴风集团和冯鑫的主要申辩理由为回购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协议双方后续签订了新的合作框架协议及有限合伙协议对回购协议进行了重新约定并予以披露,违规行为无主观故意。

毕士钧的主要申辩理由为对暴风集团签署回购协议完全不知情,在暴风集团任职期间曾极力反对暴风集团投资MPS。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结合当事人申辩理由,深交所审议后认为,暴风集团、冯鑫、毕士钧提出的申辩理由不成立,对其申辩不予采纳。

具体而言,《公告》显示,暴风集团后续签署并披露的合作框架协议及有限合伙协议,并未明确约定暴风集团的回购义务已解除或以前签署的回购协议已作废等,不能免除回购协议的披露义务。暴风集团因签署上述回购协议引发与光大浸辉的诉讼,并对暴风集团造成了严重影响。

此外,深交所表示,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冯鑫,毕士钧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对于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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