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中,市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围绕各大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和轨道交通周边地区,市政府确定的夜经济地区,各区确定的12345举报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查处。打击整治重点放在“克隆”和“黑巡游”两类“黑出租”上,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上路行驶、非法运营、占路“趴活”等行为。
据记者了解,“克隆”出租车通过喷涂出租车专用配色和图案标识、伪造出租车汽车号牌和设施,假冒正规出租车迷惑群众;“黑巡游”出租车通过违规悬挂“出租”等标识非法运营,扰乱正常出租车运营秩序,两种“黑出租”对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均造成严重危害,并伴有其它违法犯罪行为。
自专项行动以来,针对“克隆”出租汽车,一经查处即按高限处罚,没收车辆并依法处10万元顶格罚款,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依法处违法所得10倍顶格罚款;针对“黑巡游”出租车,一经查处也按高限处罚,扣押车辆并依法处5万元顶格罚款,其中违法2次的依法并处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3次及以上的依法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3月15日晚22时许,深圳交警在公明街道南环大道发现一白色小车驾驶员存在酒驾嫌疑。该驾驶员蔡某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04mg/100ml。面对交警,蔡某坚称自己并未喝酒,喝的是"香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