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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中国对于高空坠物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安全关乎到每一个人的利益,不要等到事故发生了我们才去想如何解决,一次次的高空事故已经足够我们警醒。
另外,相关部门也应该想想,如何能从技术手段、防护设备的角度来减少因失误而发生的高空抛物、高空坠物。
只有头顶更安全了,我们的心才能更踏实,走在路上才能更安心。
原标题:马路上窜出个“火人” 他拎起灭火器跑了上去5月21日,青岛市城阳区玉霞路与王沙路口,一辆摩托三轮在路口转弯时突然侧翻起火,三轮司机烧成了个“火人”。眼看火势越来越大,情况紧急,后方路过的公交车司机韩师傅没有犹豫,立即上前救人。
7月8日晚上7时许,郑州市经开区远大理想城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灭火器事件。经排查,该小区租户家的一名13岁男孩从所在楼层抛下2个灭火器,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一辆电动车有损坏痕迹。事发后,小区该楼栋业主持一致意见要求男孩一家从这里搬离。
男孩高空抛灭火器 7月3日凌晨,有网友爆料称,贵阳某小区楼层掉下灭火器,致人重伤死亡。截图显示,事发贵阳中国铁建国际城小区,有业主称是“7楼扔下来的灭火器,人抓到了”,被砸者为G1栋小卖部老板娘,“听说人还没到医院就走了”。
4月23日,一名男子前往怀化市沅陵县一加油站买散装汽油,因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被拒后,竟然在站内点燃了香烟。工作人员劝阻无效后,拿出灭火器将火源扑灭。男子因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
四川达州男子张某军,涉嫌从六楼家中的窗户摔出1岁儿子致死一事。
原标题:妈妈送女儿上学幼子从16楼坠下昨天下午两点半,位于合肥当涂北路与新海大道交口附近的新海尚宸家园小区发生一起坠楼事件:年仅5岁的男童乐乐(化名)从16楼坠下,因伤重不幸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