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常仁尧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借故生非,在交通要道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老师张某某,并同步录制视频进行传播,引发现场多人围观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严重影响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坏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常仁尧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常仁尧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社会各界群众及被告人家属等50余人参加了旁听。
原标题:“男子20年后打老师”案开庭,还原事件全过程2018年12月,一段男子当街殴打自己20年前班主任的视频在网络热传,引发社会关注。而就在数日前,该案在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男子20年后打老师”案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打人男子常仁尧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常仁尧当庭表示上诉
20年后打老师开庭 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男子当街反削20年前班主任”一案。此前,常某尧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捕。郭京朝律师称,将做无罪辩护。
20年后打老师开庭 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男子当街反削20年前班主任”一案。此前,常某尧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捕。郭京朝律师称,将做无罪辩护。
原标题:常仁尧寻衅滋事一案公开宣判2019年7月10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常仁尧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常仁尧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