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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使用应征得儿童监护人同意(2)

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使用应征得儿童监护人同意(2)
2019-06-02 08:28:38 新华社

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最高检、最高法昨日(5月31日)均举办活动,探讨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

同日,国家网信办一项针对14岁以下儿童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开始征求公众意见。按照新规,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儿童个人信息,或将必须征得儿童监护人的明示同意。

“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最高检举行第29次检察开放日座谈会,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人大代表等共同讨论未成年人现阶段遇到的问题。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指出,“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项工作没有止境”。

另外,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称,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违法犯罪侵害的形势仍不容乐观。要深化司法改革,强化专业审判。

保护未成年人 最高检检察长提要求

在最高检举行的第29次检察开放日座谈会上,参会者在如何保障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乡村和城市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差异、家庭的法治教育等问题上进行了讨论。其中,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也成为热点话题。

就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提出,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要坚决严格依法惩治到位。同时,对能够从宽的要做到精准施策。要依法惩戒、用心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不能罚而不教,也不能“宽”而不教。

另外,对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刑事犯罪未成年人,要加强管理和矫治等;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要自己首先尽到责,还要督促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到位。

法院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法将依法公正办案,严惩各类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坚持依法严惩不手软。”在最高法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启波说,随着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显著下降,但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违法犯罪侵害的形势仍不容乐观。性侵、虐待、校园暴力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仍然时有发生,不满十四周岁的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等严重暴力行为的案件也是不时有见,对此,党中央高度关注,全社会高度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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