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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老总被举报斥骂举报人:不要池小王八多搞破坏

国企老总被举报斥骂举报人:不要池小王八多搞破坏
2019-05-19 08:03:59 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三次函询仍执迷不悟

中国纪检监察报讯(通讯员谢鸿斌伍晓慧)“一步错步步错,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悔恨不已!悔不该无视纪律和规矩,悔不该忘记当官发财‘两条道’,悔不该没有珍惜组织给予的挽救机会……”日前,云南省普洱市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王宏斌不曾想到,组织三次函询提醒后动了真格,更没想到当自己在泪流满面地反省痛悔时,等待自己的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5月5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经普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宏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据普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王宏斌于2016年1月任普洱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在2017年2月,刚任职一年的他就有干部群众反映其作风霸道,对公司职工根本不放在眼里,大搞“一言堂”,不顺心就随意辱骂职工等问题。因举报内容较为笼统,普洱市纪委当时对其进行了函询,要求其就被反映问题作出说明,但他却在情况说明中一口否认:“没有的事!”

被组织第一次函询后,王宏斌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分别找公司员工单独谈话,并追问是不是举报人,之后竟在公司扬言“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不要庙小妖风起、池小王八多,搞破坏。”

2017年12月,有干部群众再次反映王宏斌违规利用公款以各种名义赠送礼品、大吃大喝等问题。由于举报中对象、时间、地点均没有,证据不足,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普洱市纪委对王宏斌再次进行了函询。然而,他仍然执迷不悟,没有接受组织伸出的“橄榄枝”,反而列举了大量工作成效诉苦,表示“反映的问题纯属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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