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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发文黑杨幂被判赔5万 竟自称是学生求放过(2)

大学生发文黑杨幂被判赔5万 竟自称是学生求放过(2)
2019-05-14 15:43:43 新浪娱乐

不过,他接着又说,案件中涉及的文章在首页有显著提醒:“本文根据网上通稿和新闻,结合个人的推测,得出的结论。并不代表一定是真正事实。不对所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特此声明”。因此,普通民众不会认为是“事实”。

彭某认为,自己的文章和言论在言语尺度上不存在侮辱他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的情况。评论公共明星“整容”不属于宣扬他人隐私,评论“塑料姐妹花友情”不构成丑化他人人格。至于“买热搜”之类,也都在意见表达的正常范畴,属于普通大众基于“热搜刷榜”乱象这一客观现实对公众人物的合理质疑。

最后,彭某说,自己只是在读学生,经济实力有限,杨幂索赔金额过高,请求法院对赔偿金予以免除或减少。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彭某注册自媒体长期对于杨幂与各女艺人“互撕互黑”的评价,文字间充满揶揄、调侃语气,持续针对杨幂一人“发难”,客观上造成读者对杨幂人格评价降低,而非彭某所称仅是“言论表达尺度”层面。因此,彭某的行为已构成对于杨幂名誉的侵权,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彭某将涉及杨幂的相关稿件和博文从后台删除。并以书面形式向杨幂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还要将道歉内容连续30天刊登于其管理的微信公众号“刘空青”、知乎平台“刘空青”、新浪微博“空青社”上。此外,彭某还要赔偿杨幂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及公证费16000元。

鉴于杨幂没有提交因彭某的博文导致其丧失商业机会的证据,法院没有支持杨幂索赔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彭某提出上诉。二中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彭某的言论已明显超过合理尺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王波 CN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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