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下车后、上车前
第一个动作就是掏烟的小伙伴们注意了!
这些地方以后都不能抽烟了哦~
{未成年人“保护栏”拓宽?}
学校周边100米内不得售烟
深圳市控烟办曾在2017年随机抽取了全市72所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作为调查对象,结果显示,93%的学校周边100米内设有烟草销售点。
在多次校园周边控烟行动中,控烟督查队也发现校园周边有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
2018年,坪山一店主因向未成年人售烟,吃了张3万元的罚单,这也是全国首张针对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罚单。
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新增一项规定——
在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周边100米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否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
下面这项处罚
则是和各位抽烟的小伙伴更加息息相关
个人处罚更直接
不用劝阻,直接罚!
去年9月份,在龙岗某写字楼,执法人员发现有人在电梯间内吸烟,在开具罚单时,该吸烟者是直呼委屈,声称自己无辜——
我刚才点烟的时候,你怎么不提醒我?
根据现行《控烟条例》,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将处以罚款50至500元。可是,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也有烟民以“未经劝阻”为理由逃避处罚,执法人员离开后,他却依旧燃起卷烟。
为此,《修订征求意见稿》删除了“经营者、管理者劝阻”作为违法处罚的必要条件,只要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即可处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
#请转发给你身边抽烟的小伙伴#
还在吸烟的你!
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他人
是否考虑把烟戒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