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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洁被撤销学位 湖南大学:对学术不端者零容忍(2)

2019-04-03 08:30:52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该网友称,剽窃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其博士论文的重复率及学术声誉,目前自己的博士论文送审和查重也因此受影响。

记者3月28日在中国知网以题名“腐败对企业逃税的影响研究”检索,并未查到被指剽窃的硕士学位论文,疑被撤下。

此外,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回避与保密管理办法》相关条文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应当对其依职权知晓的项目评审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或披露其他项目评审信息。

其中,申请项目的相关信息、评审专家名单及基本情况、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等都属于保密内容。”

而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第十一条规定,“评审专家应当尊重和保护申请人的知识产权,严禁抄袭、剽窃或者扩散申请书中的内容。评审完毕或者无法评审的,应当及时退回、删除或销毁评审材料,不得擅自留存。”

换言之,倘若该网帖举报属实,抄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书的行为,的确违反了相关保密规定。

湖南大学通报:

学生私自摘抄,导师把关不严

举报网友在27日的帖子中,指责湖南大学查处不力,网帖发布次日,@湖南大学 通过官方微博发布说明,称已成立工作组展开核查,并表态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时隔近一周,4月2日,湖南大学通报对该起事件的调查情况,称3月21日学校成立专门工作组对此事进行核查,经查——

“刘梦洁的硕士学位论文《腐败对我国企业逃税的影响研究》存在抄袭现象,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刘梦洁的导师洪源在评审完云南某高校教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之后,未及时销毁评审材料,违反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刘梦洁私自摘抄了该基金申报书部分内容用于自己的学位论文。洪源对刘梦洁的硕士论文未能认真履行把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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