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兴名誉权案胜诉不要求被告执行判决给赔偿金
网易娱乐3月5日报道 3月5日,北京海淀法院发布案件播报,称张艺兴诉杨某某侵犯名誉权一案并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决杨某某向张艺兴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万元,合计5万元。
正文还称:“当庭宣判后,张艺兴代理律师经与张艺兴本人沟通,表示鉴于杨某某在庭前已经发布了诚恳的致歉微博,考虑到法庭查证的其个人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不再要求杨某某执行该判决给付内容。”
被起诉的杨某某曾在微博上公开发布、转发了大量针对张艺兴的内容,其中涉及侮辱诅咒性字眼,包括“张艺兴今晚暴毙死在街头”等恶意内容。
张艺兴名誉案胜诉 3月5日,北京海淀法院发布案件播报,称张艺兴诉杨某某侵犯名誉权一案并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决杨某某向张艺兴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万元,合计5万元。
张艺兴3月开庭 1月15日,星权律师所针对张艺兴名誉权案晒照做出进展播报,并在配文中称被告已在收到传票后第一时间向张艺兴公开致歉,从晒出的手写道歉信中被告表示“我感到特别后悔”。
张艺兴演技 唱而优则演的张艺兴也出镜了诸多热播电视电影。《好先生》《老九门》《求婚大作战》由他塑造的角色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如今,《黄金瞳》中,张艺兴的表现同样不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