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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男孩被送去戒网瘾死亡 家属很后悔(2)

2019-02-25 08:46:27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2017年8月2日,经刘丽夫妻的同意,罗铿带着两名教官,到阜阳临泉县去接李傲赴庐江县“戒网瘾”。当天,李傲父母与正能教育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书》,约定将李傲带到学校戒除网瘾,“封闭式培训,培训的时间为180天,还有180天后续辅导。”此外,协议约定收取学费22800元,另收取500元生活用品费。交流期间,罗铿询问了孩子的身体情况,刘丽答说孩子刚体检过,身体一切正常。2017年8月3日下午3点多,刘丽老公把李傲交给了罗铿一行带走了。2017年8月5日下午6时许,罗铿拨通刘丽的电话,告诉她“孩子中暑在抢救”,随后告知她“孩子死了”。

审理

涉事学校5人获刑最高16年

按照罗铿和正能教育机构4名教官的供述,2017年8月3日,李傲的父亲将孩子送上车,因为李傲“在车上不配合”,他们用手铐把孩子铐在了车上。这些手铐器具,均是从网上购买的。

经法院审理查明,四人在看守李傲的过程中,不给李傲休息,限制李傲的体位、进食、饮水,并对李傲实施殴打。至2017年8月5日17时许,其中一名教官发现李傲身体异常,遂与罗铿等人一起,将李傲送至庐江县中医院抢救。罗铿在医院拨打电话报警。后侦查人员赶到时,李傲已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尸体检验和案情调查,经鉴定,李傲符合因高温、限制体位、缺乏进食饮水、外伤等因素引起水电解质紊乱死亡。

2018年10月15日,正能教育机构的负责人罗铿等5名被告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在合肥市中级法院受审。当年10月31日,合肥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罗铿获刑16年,余下4名教官分别获刑1年至8年6个月不等。此外,罗铿等四人被判共同赔偿李傲家属3.2万余元。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双方均提起上诉。2018年12月2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丽告诉北青报记者,尽管维持原判,但他们夫妻将继续申诉。“孩子一条命没有了,但他们却只判了十几年,判的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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