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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遭敲诈勒索 邓某被判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19-01-28 10:41:12  山西晚报    参与评论()人

大鹏遭敲诈勒索

大鹏遭敲诈勒索

原标题:大鹏遭敲诈被勒索8万余元

山西晚报讯24日,知名演员、导演董成鹏(艺名大鹏)被被告人邓某敲诈勒索案,因对方犯罪未遂,经北京顺义法院审理,邓某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4000元。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邓某发现艺人大鹏位于北京顺义的一处房屋存在违法建设情况。

2018年4月至6月13日间,邓某多次以在微博发布大鹏违建信息为威胁,索要人民币8.3万元。

大鹏一方同意,并于2018年6月13日向邓某提供银行账号先行汇款2万元。后被害人一方报警,汇款款项未进入对方账户便被冻结。

后邓某被警方控制,两万元返回被害人账户。

公诉机关认为邓某具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犯罪未遂的处罚情节,建议量刑为一年半至两年。

(责任编辑:卢书敏 C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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