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当时车上有包括3名目测七八十岁的老人在内共6人,涉事女子的行为危及到大家的安全。
该女子今年29岁,姓陈,系海南屯昌县人。由于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已对其依法做出刑事拘留的处罚。
殴打公交司机致车失控撞墙
2018年1月25日21时许,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鹿回头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吉阳区小东海路观景平台附近,有一名醉酒男子辱骂并殴打正在驾车的公交车司机,导致公交车失控,撞上观景平台围墙。
鹿回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看见,一辆26路公交车车头右侧撞上围墙,后视镜撞裂。在司机和乘客的指认下,民警现场将嫌疑人张某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当天,张某某在家住半山半岛二期的亲戚家喝完酒后,与妻子在附近的双海湾二期公交车站乘坐26路公交车返回桶井村的住处。车辆行驶过程中,张某某与司机王师傅因购票问题发生口角,并对司机王师傅进行辱骂。
当车辆行驶至观景平台时,张某某突然用右脚踹了一下王师傅的右手臂,导致车辆失控。王师傅采取紧急措施,控制车辆停下,但车头右侧撞上围墙,后视镜破裂。当时车辆处于上坡路段,事发路段车流量较大,路上还有多辆正常行驶的车辆,张某某的行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近日,经过三亚市城郊区人民法院一审和三亚市中院二审审理,法院均共同认定,张某某无视国家法规,在行驶中的公交车上使用暴力殴打驾驶员,危及车辆安全行驶并致车辆部分损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予以惩处,最终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
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