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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深夜遭犬猛咬:伤情为犬只咬伤最严重的三级暴露(3)

2018-12-29 14:31:43  齐鲁晚报    参与评论()人

据了解,因为恶犬伤人和犬吠扰民问题,该栋楼已有居民考虑售卖房产或搬离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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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介入责令整改

28日下午,柳州市公安局桂中派出所民警再次来到上述小区9栋1单元1楼狗主人家中,对其进行警告训诫。

狗主人介绍,咬人的黑背养了三年。她对狗咬伤人表示歉意,也愿意赔偿伤者损失。目前,她打算通过朋友将咬人狗送走。

据桂中派出所副教导员叶建培介绍,今年以来,该所已接到该小区居民五六次关于黑背伤人及扰民的报警,他们也对狗主人做了多次工作,要求其整改。

此次,派出所将对狗主人进行最后警告,再次要求其遵守相关规定,办理《犬只免疫证》和《犬只准养证》等相关证件;出门遛狗要牵狗绳,戴嘴罩;还要对被咬伤的伤者进行赔偿道歉。

下周,民警将定期回访,如果狗主人拒不整改,警方将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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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立法加强管理

随着养狗的家庭越来越多,不规范养犬带来很多社会问题,很多市民希望政府部门把养犬纳入规范管理,引导市民文明养犬。

“狗患的根源不在狗而在人。狗吠扰民、狗咬伤人、狗屎污染环境等,很多与狗有关的纠纷,其实都与狗主人不文明养狗有关。”市民刘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狗主人给狗拴狗绳、戴口罩,狗随地拉屎拉尿后及时清理,就不会引发那么多反感。

采访中,不少市民希望通过立法来完善相关规定,整治狗患。据了解,2007年,为解决狗患问题,柳州市曾出台《柳州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但后来被废止。目前,柳州市主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柳州市已有立法权,再度制定养犬管理条例来规范养犬行为,将是民心所向。条例可参照武汉的做法,将违反养犬条例多次的人纳入严重失信名单;也可参照济南的做法,实行‘养犬计分制’,违反条例就扣分,扣满12分就暂扣宠物;还可参照北京的做法,对遛狗不拴狗绳的行为进行处罚。”有市民希望,相关部门能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定,从法律层面规范市民养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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