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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英德恶势力集团117名被告人获刑

2018-12-25 08:30:01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法制日报讯 记者雷健 广东“飓风22号”特大恶势力犯罪集团抢劫、非法拘禁一案,近日在广东省清远英德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魏某某等117名被告人因抢劫、非法拘禁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16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总计约400万元。

据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至2017年间,魏某某、韦某某、龙某某等人以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为名,在英德等地从事传销活动,以男女交友、介绍工作等事由诱骗近百名被害人至传销窝点实施抢劫、非法拘禁、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非法获利约160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抓获魏某某等涉嫌人员100多人,英德市检察院随即派员提前介入查事实、完善证据;组织办案人员与公安、法院召开部门连席会议,复核罪名认定、证据标准等疑难杂症问题,研讨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由于此案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及犯罪事实多、社会影响大,英德市检察院及时向清远市检察院汇报,最终决定将案件一分为三,从英德、佛冈、清新三个基层院抽调多名公诉骨干人员,组成3个办案组。

在海量卷宗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李某某在江西涉及类似犯罪事实,立即指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李某某在江西非法拘禁、抢劫、绑架的犯罪事实被追述,被法院判决采纳;成功追诉魏某某等18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罪事实,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嚣张气焰。

记者了解到,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3个办案组作出审查报告约5000页共计250万字,查明案件事实、巩固证据依法向英德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阶段,法院采纳英德市检察院起诉书认定的全部事实罪名。

近日,英德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魏某某等117名被告人因抢劫、非法拘禁,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16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总计约400万元。

据悉,此案系广东省公安厅督促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被告人117人、犯罪事实64个、卷宗325卷及光盘823张,属英德市检察院历年来受理被告人数、犯罪事实、证据材料最多的公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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