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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小区三年,30万车被物业卖了 心碎成渣渣!(3)

2018-12-16 09:18:23  台州新闻    参与评论()人

律师:物业、车主均有违法行为

对于万邦物业的做法,有些业主拍手称快,“我们自己都没地方停车了,其他小区的人还来占我们的车位,赶都赶不走,对付他们就得用这种手段。”业主张女士说。

“这辆车在消防通道停了三年,还好没出什么事,要是真出事了消防车开不进来怎么办?”业主朱先生对物业的做法提出了异议,“物业应该一开始就把车拖走,而不是现在才把车拆掉卖了。”

那么,物业到底有没有权利处理王先生的车呢?记者咨询了浙江易特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卢俊。

卢俊说,物业没有权利私自处理王先生的车,物业“违期自行处理”的挪车通知也是无效的。物业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但还构不成刑事犯罪。

此外,卢俊表示,王先生将车停在消防通道,不仅侵占了公共资源,而且也是属于违法行为,物业有权利将车挪走,但没有权利私自买卖。


(责任编辑:卢书敏 C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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