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个别大豆贸易商“打白条”拖欠农民卖粮款(3)

2018-12-10 06:00:02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有的贸易商资金不能及时收回,为防止周边农民集中上门兑现货款导致破产,只好拖欠农民粮款,最后将风险传递到农民身上,受害的还是农民。”一位大豆行业业内人士说。

一些基层干部表示,这种拖欠现象一方面给农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粮款迟迟不能兑现,也让农民的生产生活陷入困境,同时给当地贸易商的信誉、经营、融资产生不利影响,严重者更会导致粮商破产、跑路。

  加强部门联动对拖欠粮款应予严打

专家建议,为促进大豆流通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农民利益,要采取措施标本兼治。一方面农民要提高防范意识,销区应密切配合产区开展专项治理粮食行业的拖欠行为。另一方面要提高大豆深加工能力,以加工带动销售,促进大豆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破解大豆销路不畅难题。

为进一步加快大豆市场营销步伐,带动农民持续增收,近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全省加快大豆市场营销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提出鼓励引导现有大豆加工企业开工投产、举办大豆产销对接活动、推进大豆交易市场建设等7项重点任务。全面加强大豆市场营销,提升黑龙江大豆的市场供给质量和效益,推进大豆产业振兴,促进大豆流通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业内人士希望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能够为黑龙江大豆产业的振兴带来新契机。

农民和基层干部希望,产销区政府部门联动,开展粮食行业拖欠专项治理。哈尔滨市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彦等法律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分普通纠纷与新型涉粮型典型案件,对非法占有、拖欠粮款案给予严打,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正规贸易商的积极性。

多地公安机关应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形成打击合力,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效能。哈尔滨市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彦举例说,一个犯罪嫌疑人通常会拖欠多地粮商或农民,建议由产区、销区公安部门牵头,建立多地案件串联、协同会商制度,集中查处典型案件并开展公开宣传警示教育,形成高压震慑。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