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动产登记法》立法将启动:为税收征管提供依据,小产权房难转正
已经施行近四年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升格,相关立法有望近期启动。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冷宏志近日透露,要不断巩固和提升不动产统一登记成果,抓紧启动《不动产登记法》立法,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充分发挥保护权益的作用。
列入人大立法规划
我国2014年正式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旨在结束不动产登记由不同部门各自负责的“九龙治水”局面,提高登记的效率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产权保护,维护市场秩序。
冷宏志表示,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最大限度避免企业和群众私权的重登、漏登、权利交叉重复,保护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便民利民,是落实中央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具体措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
从法律层面,目前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直接依据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称《条例》)。在业内看来,不动产基本上是每个民事主体最重要的财产,不动产登记涉及每个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权益,由《条例》这样一个暂行的国务院法规进行调整和规范,难以担负重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为国家宏观调控、制定科学决策提供准确数据支撑。
《条例》施行至今已经近四年,级别更高的立法工作也将启动。
今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根据立法规划,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69件,列为第一类立法项目。不动产登记法被列为一类立法项目,提请审议机关或牵头起草单位为国务院。
新华社天津8月2日电(记者付光宇)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日前,天津市76个银行营业网点“不动产登记一网通”服务网点统一挂牌运营,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向银行端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