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警方再推便民举措17项
重庆晚报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按照公安部关于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措施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紧密结合重庆实际,细化推出17项便民服务类改革措施,进一步简化程序、压缩时间、便民利民。
涉及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压缩开办时间方面
1、申请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制。只要企业申请人书面承诺其符合行业审批条件并能按期提交材料,即可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2、娱乐场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企业等行业实行信函或网上备案。备案材料既可邮寄到属地公安机关,也可通过网络上传。
3、公章刻制备案不再需要用章单位跑路,而是由印章刻制企业在印章制作完成后向公安机关备案。
4、普通保安服务公司在本市范围内设立分公司,可选择不到公安机关备案。
5、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设立许可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
6、印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7、用章单位符合规定申请刻制公章,印章刻制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
减轻企业经济负担方面
全面停止收取刻章企业入网费、服务费等不合理收费,严禁强制换章、垄断经营,严禁增加企业负担。
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方面
1、企业申请办理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2、企业申请办理保安服务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5年以上行政或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验证明,以及无被刑事处罚、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证明;企业申请办理保安培训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申请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及师资人员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及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