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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井打人者获刑 受害者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4)

2018-11-22 04:03:10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据马某儒供述,他之所以选择动手殴打彭某,是因为担心对方伤害自己和女朋友,“不知道他要干啥,一激动就打了他”。至于视频中“锁喉”的一幕,他表示,自己打了几下后就打算离开,但被彭某拦住,担心自己走不了,所以再次动手。“并没有想打伤甚至打死受害人,只是想尽快离开。”

马某儒说,事发后自己曾安排家人主动联系对方,以求得谅解,并计划赔偿彭某后就去自首。“一切正在进行的过程中,就被抓了。”他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愿意赔偿彭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

其辩护律师称,从事发视频中可以看出,受害人彭某有明显的拉扯动作,而马某儒所谓“锁喉”动作也并没有真的用在对方颈部,只是卡在下巴处。考虑到案发时马某仅20岁,年轻气盛,但并没有刻意伤害以致严重后果的主观故意。马某儒女友作证称,是彭某先拉了人,马某儒才开始动手。而据另一目击者证言,双方动手前,曾争吵近一分钟,后马某儒下车打人,整个殴打过程持续约两分钟。

宣判

打人者被判一年两个月

庭审结束后,法官就本案进行当庭宣判。

法院表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儒于2018年5月18日下午5点50分许,在朝阳区双井桥西北角红绿灯处因行车问题与被害人彭某发生争执。后马某儒将彭某打伤,致其面部和双下肢多发软组织损伤、左眼钝挫伤、口腔黏膜挫伤、上唇贯通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马某儒与被害人彭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彭某经济损失并已履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儒法制观念淡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造成轻伤二级的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马某儒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所犯罪行,且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一审宣判后,马某儒当庭表示对判决有意见,但未明确表示上诉。

另据受害人彭某的朋友介绍,彭某对法院判决表示认可。目前,彭某恢复状况良好,“医院缝合得好,没有留疤”。文/本报记者孔令晗屈畅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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