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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精老赖”拖欠十年不还款还隐匿财产 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6)

2018-11-20 14:47:40  央视新闻客户端    参与评论()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欣:三个被执行人都是严重的失信,因为他们之前都做过承诺,但是他们所有的承诺都没有兑现,自始至终他属于就是骗。

为逃避执行,惠佳还编造自己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同时转移隐匿财产。惠佳的母亲李芹为逃避执行,还另办了一张名字、号码完全不同的身份证。法官讲,对这种严重丧失诚信的“老赖”,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予以惩戒的同时,像惠佳这样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也一定会被依法惩处。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执行强制措施,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最高可判7年

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什么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王冲:隐匿转移财产,或者是毁损财产,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担保人转让已经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这就构成情节严重,这就是拒执罪的一个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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