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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被开70万元跨省大罚单? 安徽一房管局回应(2)

2018-11-15 11:13:12  中国之声    参与评论()人

随后法院又向泗县房地产管理局送达《责令追回通知书》,泗县房地产管理局在收到文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房产追回,该公司32套房产已经转移变卖了25套。

赵听说:“办理相关手续不管谁买房,必须在房管局这一块做备案手续,你签合同的时候肯定经过房产局。这个房产的转移时间是在我们递交查封法院手续之后转移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泗洪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安徽省泗县房管局罚款70万元,限于2018年11月15号之前缴纳,并已经通过当地的工商银行冻结了泗县房管局70万的账户存款。对此,泗县房管局已经申请了复议,复议结果如何将由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泗县房管局:查封前部分房产已安置或出售,正在协调新的房源

泗县房管局信息中心负责人佟东顺昨晚接受了央广记者的采访,对事件做出回应。佟东顺表示,法院要求查封的房子中有一部分在被要求查封前,购房户已经交了全款,还有一部分是拆迁安置房,目前正在协调用新的房源替换这些不符合查封条件的房源。

佟东顺在接受采访时解释道:“要求查封的这批房源,我们通过排查发现里边有好多间已经安置给拆迁户了,还有一些就是说是购房户已经交完全款了,但是开发商一直没有在网上给他那个签约(网签)。他们(法院)来查封的时候,然后网上就是说调查的是可售的,但是呢实际情况已经不是这样了。如果他们现在有部门来取证的话,我们有很多实际的购房户手里边有一些材料,都可以证明这个房屋在他们查封之前就是已经属于安置的,和一些就是有正式的购房合同和那个发票的,就是有正式手续的。我们已经责成开发企业拿出来,按照他们要求查封的等价的,甚至比他们那个价值还要高的房屋提交给泗洪法院,让他们把这批房源替换掉原来那批房。名单我们已经传给那个泗洪法院了,泗洪法院他们也同意,但是他们需要和这个原告进行协商,现在正在协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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