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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差评敲诈被抓 敲诈团伙成立公司,形成固定作案模式

2018-11-14 16:17:18  深圳晚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网络涉黑恶团伙恶意给差评 敲诈勒索全国200家网店

恶意差评敲诈被抓 敲诈团伙成立公司,形成固定作案模式


恶意差评敲诈被抓 敲诈团伙成立公司,形成固定作案模式

▲犯罪嫌疑人蒋某龙(红圈中男子)与抓捕民警“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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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蒋某龙(左四)在道县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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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蒋某龙办公地点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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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龙(左二)被警方押解回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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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的微信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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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在网上发给勒索对象的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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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龙私刻的“律师事务所”公章和伪造的“律师函”。

深圳晚报记者 李晶川 见习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周锋 吴延梅 文/图

11月6日中午12时许,在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潇水大道旁的一家小餐馆门前,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刚专心致志地看着手机微信群里的信息,那是各个布控点传回的实时情报。餐馆里,几名抓捕组的民警准备吃午饭。这时,一名身材瘦削、身着灰色衣裤的男子快步从一条小巷里走出来,径直走到小餐馆旁边的一家小店买东西,随后转身离开。此时,抓捕组并没有发现此男子正是他们要抓捕的核心人物。但是,7个多小时后,该男子在道县某医院被抓获。

落网男子名叫蒋某龙,27岁,道县当地人。作为主犯,蒋某龙组织成立的专门敲诈勒索网店的团伙,是全国首个被打掉的网络涉黑恶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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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网店被敲诈报案,牵出全国作案的团伙

今年11月2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宝岗派出所接某网店店主报警,称其被多个买家以差评为要挟而被敲诈勒索。

接报后,宝岗派出所联合分局刑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发现2018年6月,该网店曾被敲诈人民币3000余元。一个名叫蒋某龙的买家纠结一伙人以差评等方式对网店施加压力、勒索钱财。

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这些看似很简单的线上交易,实则暗含“玄机”:买家收货后先提交差评,后面紧跟着一堆小号扎堆起哄,以各种理由向卖家索取钱财。同时,他们还在多个电商平台如法炮制,集中对目标网店实施敲诈勒索。

随着侦查的深入,警方发现涉及蒋某龙的线上敲诈勒索案情几乎遍及全国,受害网店近两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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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敲诈团伙成立公司,已形成固定作案模式

办案民警继续深挖扩线,发现了一个以“恶意差评”的方式进行敲诈勒索的网络黑恶犯罪集团,该集团主要以嫌疑人蒋某龙为领导者、组织者,庄某、韩某、汪某为骨干,其他嫌疑人为成员。他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分别负责不同的违法犯罪环节。

摸清案情后,龙岗公安分局成立以刑警大队、宝岗派出所和多警种部门联合组成的专案组,全面展开侦查。专案组经过连续摸排,掌握到蒋某龙于今年4月在深圳落脚,成立了一个线上“蓝宫DM联盟”,自称“联盟”已成立10年,通过QQ、微信等平台招收学员跟随其“敲诈勒索”。从今年8月开始,蒋某龙将窝点从深圳转移至其老家——湖南道县,利用其母亲吴某艳的身份注册成立了“湖南蓝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取“招录闲散人员——传授犯罪方法——组织围攻店铺——敲诈勒索钱财”的模式实施犯罪。

在这一犯罪模式中,蒋某龙首先招录“恶意差评师”学员,每名学员需缴纳会费1600元(专业级)或2800元(领英级)。随后,蒋某龙虚构他人身份充当所谓的“导师”,向学员传授针对电商网店的“敲诈方法”。培训结束后,由“导师”(行内术语叫“老鸟”)在多个知名度较高的电商平台搜索目标网店作为敲诈勒索目标;确定作案目标后,“老鸟”将找到的目标店铺和链接发送给“小白”(新手)学员,号召学员一起“进攻”(购买)网店产品,每个跟单作业的学员需要缴纳1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车票”钱,作为“老鸟”带领的学费。

他们每次确定的敲诈勒索目标网店有1至5个。网店产品完成交易后,资深“老鸟”带领“小白”学员,以各种理由向卖家索取钱财。在敲诈完卖家之后,他们还会让卖家在店铺首页加上“蓝宫”LOGO,声称只要加上他们公司的标志,就表明该店铺是受他们“保护”的,其他“恶意差评师”就不会再来“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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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主要嫌疑人狡猾藏匿,陪孩子医院看病时被擒

专案组经过连续侦查,发现这个网络黑恶犯罪集团成员遍布全国14省26个县(区),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蒋某龙就潜藏在湖南道县。

“这是典型的软暴力、金钱暴力、键盘暴力,通过掐住商家声誉这个‘命门’,在虚拟世界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这样的犯罪团伙,必须打掉!”得知案情后,龙岗公安分局党委委员、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黄雄拍案而起。

一张抓捕大网随即悄然张开。由龙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和各派出所抽调的数十名警力分赴全国14个省26个县(区)展开抓捕,深晚记者获准兵分两路随警行动。行动代号被定为“掌灯行动”,意为在虚拟世界点亮法律明灯,驱除所有黑恶势力。

11月5日下午5时许,深晚记者跟随抓捕小组赶到湖南道县。刚放下行李,罗岗派出所民警付斌即奉命赶赴道县公安局进行工作对接。付斌是道县人,当仁不让地承担起了这个对接任务。

11月6日一早,寒流甫至,细雨霏霏。在道县中心的一条商业步行街上,几名年轻人饶有兴致地在各个店面和摊点前打听商品价格。他们并非普通的购物者,而是抓捕小组派出的侦察员。这只是抓捕组派出的一路侦察员。同时,在县城几个小区里,另外几路侦察员也都部署到位。

经过侦察,蒋某龙的公司地址、家庭住址,相关嫌疑人的活动情况都被逐一摸清了。然而,蒋某龙本人却迟迟没有露面。

当天中午,李刚召集一部分侦察员到潇水大街的一家小餐馆吃饭,这时蒋某龙意外出现。但是,直到当天下午,李刚他们才在道县当地警方的帮助下发现,就在几小时之前曾经近距离地和对手“不知不觉打了个照面”。而蒋某龙的行踪也就此暴露,警方很快锁定了他的位置——道县某医院。

当天下午6时许,道县某医院门诊输液室里,蒋某龙和妻子一起带着不到半岁的孩子在打吊针。民警杨金锋手里拿着几张药价单坐在输液室门口,宛如一个正在等着病人的“家属”。医院的大院里,李刚正在布置抓捕行动:“等他们一出来就动手,注意第一时间收手机,不要伤了孩子。”

当晚7时30分许,杨金锋报告:“小孩已经拔针。”抓捕民警随即分成3组,按预案进入战位。

就在这个剑拔弩张的节骨眼儿上,又一个意外发生了。

一名男子在药房窗口不知为何与收费人员发生了纠纷,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派出1辆警车、3名警员到场处置。当地警方将闹事男子带到输液室门口附近时,男子突然猛推了一名民警一下,试图逃走,3名民警立即将其扭住押上警车。这时,蒋某龙夫妇刚好带着孩子走出输液室。抓捕组民警的心立即提到了嗓子眼儿,“这家伙不会被惊跑吧?”

也许心思全在生病的孩子身上,蒋某龙夫妇并没有关注这个突发情况,而是径直走向医院大堂,等着他们叫的“滴滴”快车来接他们。不一会儿,一辆小车进入医院,蒋某龙缩着脖子踏着小碎步先跑出大堂奔向小车,他的妻子则抱着小孩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蒋某龙刚跑到小车跟前准备开门,就被暗影里冲出来的3个民警一把摁住:“别动,警察!”

蒋某龙显然毫无思想准备,他本能地挣扎了一下,发现徒劳无功。他赶紧回过头看老婆、孩子,发现老婆也正愕然地望着自己,身边站着两名便衣警察。

随后,抓捕组民警分别赶赴蒋某龙住处和办公地点,搜出大量涉案证据,其中还有蒋某龙私刻的“深圳市正霆律师事务所”的公章,以及以这个“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发给勒索对象的“律师函”。

4

收网:14省26县(区)35名嫌疑人全部落网

从这一刻开始,哈尔滨、郑州、洛阳、长沙、重庆、宁波、福清等地的抓捕行动也随之展开。

11月7日凌晨6时,深晚记者随龙岗警方另一路抓捕小组在深圳、东莞行动。抓捕小组成员在深莞两地各自蹲守,随时准备行动。

通过前期侦查,龙岗警方发现嫌疑人尹某常常在上午8时30分左右出现在布吉地铁站附近。然而,当天上午10时,尹某仍不见踪影。“不会不在家吧?”蹲守在尹某楼下的周警官小声地问旁边的民警。经研究,抓捕小组决定敲门。但任凭如何敲门,屋里仍然没有任何动静,原以为能速战速决的抓捕行动陷入困境。

11时许,考虑到不能浪费过多时间且不能直接破门而入,抓捕小组便给房东打电话,决定由房东协助开门抓捕。听到开锁动静,藏在屋里的尹某终于主动开了门。

“因为所有证据都在电脑中,最好的抓捕地点就是在他的住所,这样可以避免嫌疑人不配合,也能让我们搜证更完整。”带队的龙岗刑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陈晖介绍说。与此同时,东莞抓捕小组和龙岗中心城抓捕小组也先后传来捷报,3名嫌疑人全部落网。截至当天中午,14省26县(区)的3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入法网。

“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并非真正的消费者,他们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作为主要交流工具,通过各种‘黑话’进行联络、分工、行动、分成,具有典型的网络软暴力特征。主犯蒋某龙自称‘导师’培训‘学员’敲诈勒索的方法,虚构‘深圳市正霆律师事务所’并制作假公章假扮‘律师’给勒索对象发‘律师函’,他名下还有多个微信小号,假扮公司财会、法务及调解人等各类虚假身份。不管是‘恶意差评’,还是成立公司招收学员,该犯罪集团都是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网购差评’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李刚介绍。

经初步核实,以蒋某龙为首的这个犯罪集团自今年4月至今,共敲诈勒索网店近200家7900余单,涉案金额500余万元,敲诈的店铺涉及电子、纺织、珠宝、家居等多个行业。目前,蒋某龙等1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押解回深并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对于敲诈勒索及涉黑涉恶涉乱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深圳警方始终秉持坚决打击的工作理念,以“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受理并坚决查处。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一旦发现或怀疑自己遭遇敲诈勒索,应果断报警,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对涉黑恶违法犯罪,一经发现应及时举报,警方将依法严密保护举报者个人信息,并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

律师说法

从我国刑法关于定罪罪名来看,该案构成典型的敲诈勒索罪。但相比一般的敲诈勒索案,该案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该案系有预谋有组织的团伙共同犯罪,涉案人数众多,影响力大;二是犯罪组织分工明确,尤其是针对犯罪方法接力进行培训,性质十分恶劣;三是利用网络专门针对网店实施犯罪,突破现实生活的时空限制,如得不到有效遏制,必将对网络经济秩序产生严重破坏;四是该案隐蔽性强,受害人难以识别犯罪,公安机关侦破难度大,比现实生活的敲诈勒索和收保护费行为,更具危害性。(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委会主任任忠孙)

(责任编辑:韩佟 CN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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