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狗舍面积78平的秦岭超级别墅:卧室房顶橡木的,酒窖里都是茅台五粮液)
9月29日,多辆大型挖掘机、降尘车等开进西安市鄠邑区石井镇蔡家坡三组。伴随着机械的轰鸣和洒水喷雾设备的降尘,这座2005年年底动工,2008年8月建成,存在了10年之久的别墅走到了尽头。
这是一处具有园林特色的中式仿古别墅。其往日的气派让人瞠目:圈占基本农田14.11亩、鱼塘两处逾1000平方米、狗舍面积达78.03平方米,陕西省文物部门鉴定出现代工艺品26件、文物211件。有网友感慨:“我们家的房子,还没陈路别墅里的狗舍大。”
陈路别墅之所以引起关注,不仅在于其装饰奢华,还在于相关责任人一路巧立名目,层层闯关,绕开国土部门,相关政府部门涉嫌监督不力。
在此次陈路别墅整治工作中,西安市委、市政府表示: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管涉及到谁,将坚决依法依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巧立名目
西安市鄠邑区石井镇蔡家坡村,坐落在秦岭脚下,属于秦岭北麓适度开发区。该村自然景色秀美,南侧倚靠以隐居修仙而闻名的终南山一脉。该村离西安市区有1个多小时车程。
2005年,一位叫支亮的25岁年轻人,闯进蔡家坡村人的视野。与他经常搭伴而来的,还有一位自称“王军”的人,两人同龄,是大学同学。
支亮称看上了蔡家坡三组的一块地,想和村里签协议租下来,做一个苗圃绿化项目。
《中国新闻周刊》从蔡家坡村一位村干部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中看到,合同的甲方是蔡家坡村三组,乙方是支亮。合同签订的时间是2005年8月5日。
代表甲方签字的是蔡家坡三组时任组长王兴,还有蔡家坡村党支部书记韩卷利以及三组村民代表等共七人。
合同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土地租赁给乙方,主要作为种植、培育基地。”
合同显示,该地块面积为15亩,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用作园林绿化、盆景、栽培或其他经营活动(无污染、无噪音)。租赁期为70年,从2005年9月1日到2075年9月1日。租赁费用每10年为一个周期,第一个周期为6万元,以后每个周期递增1.5万元,总租赁费用73.5万。
合同还规定,甲方应保证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的正常建设,经营活动不受村民干扰、干涉和破坏,如发生村民干扰正常经营建设、经营活动的事件时,甲方应主动出面调解、平息事件。乙方如需改变该土地的地形、地貌,需经甲方同意。
蔡家坡一位村干部称,蔡家坡三组有村民200多人。2005年签订合同后,支亮把第一个周期的租赁费6万元给了村组,每位村民分了200多元。2015年,支亮把第二个周期的7.5万元也给了。“这些钱现在还没分,钱还在村里的账上搁着。”
2005年年底,该项目开工建设。村民们很快发现,合同中所说的苗圃不过是个幌子,实际上建的是一栋别墅。
多位参与该别墅施工的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陈路别墅的主体部分由一位姓关的包工头承建,他是鄠邑区庞光镇杨家堡村人,建别墅的相关费用,名义上由支亮承担。
在别墅建设过程中,蔡家坡村很多村民在里面做过零工,他们目睹了其中的奢华与排场。
在别墅建设过程中,不时有名贵树木、文物被运来。其中运来的一棵国槐,经专家鉴定已经有500多年树龄。院内有三棵皂角树,直径最长的有一米多,最短的也有六七十厘米,三棵树估值超过20万元。
一位参与内部装修的村干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别墅主人还从西藏空运来五只藏獒幼崽。“由于藏獒太小,同时从西藏空运来羊肉喂藏獒。等藏獒长大点适应水土后,再在本地买肉当狗食。”
2008年8月,经过近三年的施工和装修,别墅施工完毕,共建成砖混建筑1栋1层,另有鱼塘2处,狗舍1处,其他建筑3处,是一处具有园林特色的中式仿古别墅。
别墅内放着一尊2米多高的黄花梨达摩像,大厅墙上挂着范增的巨幅八骏图。院内还有大量磨盘、石鼓、拴马桩、古代石狮等。别墅正门悬挂着写有“望重成均”四字的红匾。
非法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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