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连串的询问让汪某有点乱了阵脚,但仍然强作镇定地回答,自己没找到朋友,所以一个人在车上喝的酒,酒是从自己店里拿的,酒后是在建材厂外面的公路上拦车回家的。
民警再问:“你的店在什么地方?”汪某回答:“巴南区。”
民警说:“所以,你从巴南家中出来,开车到店里拿了一瓶酒,带着这瓶酒驾驶到珞璜这家建材厂,停下车一饮而尽,再走到郊外省道上拦车回到巴南家中?”汪某“嗯”了一下表示回答,周围群众发出轻笑声。民警拉起汪某,“这样,现在是白天,应该比晚上车多,我们去建材厂外面的省道上看看能不能拦下哪怕一辆车。”汪某低着头,一动不动,民警再问几点到家之类的问题,他就全以“我不晓得”来搪塞。
最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在民警的盘问下,汪某东拉西扯、漏洞百出,再也没办法圆谎,自己都觉得编不下去,最终如实交代了伙同嫌疑人李某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2018年9-10月,汪某、李某实施盗窃电机3次(1次未遂),盗窃电机以3000余元的低价卖出,却给企业造成了6万元左右的损失。目前,二人均被依法刑拘,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民警提醒市民,切勿伸出违法犯罪之手,伸手必被捉;也不要轻易低估警察同志的智慧,“戏精”上身、异想天开、戏弄警察,只会落得贻笑大方的下场。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钱也